1、招标条件 |
湖南省安仁县大源水库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已由湘财建指[2013]190号、安水发[201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安仁县大源水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大源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安仁县排山乡大源村,距离安仁县城9km,水库总库容3223万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发电、城市供水、旅游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于2006年5月竣工。水库大坝为三等大坝,正常运用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水库大坝为土石混合坝, 轴长101m,最大坝高43m,溢洪道溢流堰顶高程158.5m。建有坝后式电站一处,装机3台套,装机容量3×320kw,设计最大水头27m。
2.2 招标范围:安仁县大源水库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主、辅设备:3台水轮机型号为:HLA616-WJ-55,额定出力380kw,额定水头27m,单机引用流量1.61m3/s;3台发电机型号为:SFW350-8/990,额定功率为350kw;3台调速器型号为:YWT-300;3台进水阀门型号为Z941H-10C/Dn800;1台主变压器选型为S11-1250/10;3面励磁屏型号为KZL-1/350KW;3面控制保护屏型号为TK-1/350KW等设备的采购及建安工程(主要设备及建安工程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 本项目招标规模约150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交货、交付使用时间及预付款:
3.1交货、交付使用时间:按发包人(买方)指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3.2预付款:设备总报价的20%;
4、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套生产水轮发电机组设备生产商或供货商(取得生产商授权),其他主要设备(三合一控制屏、交流无刷励磁装置)应取得生产商授权,生产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贰仟万元及以上或供货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伍佰万元及以上;
4.2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3所投主要产品具有产品检测报告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6投标货物必须是经过市场检验证明的成熟产品,投标人近五年在国内有两个招标货物同类产品(水轮发电机组)成功的销售业绩和经验(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8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社保证明为依据)。
5、招标文件的发售:
5.1投标人可凭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2013年12月23日~2013年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七里大道29号郴州汽车配件市场一栋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投标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证明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以上所有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套,招标人或代理单位不进行审查,也不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依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湖南水利网和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仁县大源水库管理所
地 址: 安仁县排山乡大源村
联 系 人: 刘所长
电 话: 15573505333
招标代理: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29号郴州汽车配件市场一栋301室
联 系 人:谷小姐、徐小姐
电话/传真:0735-216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