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田金湾项目5#、6#、7#、9#栋及地下室
规划核实前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市东田房地产公司在郴县路北侧开发建设的东田金湾项目5#、6#、7#、9#及地下室(其中5#栋为单独地下室,6#、7#、9#栋为整体地下室)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以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9日
二、公示内容
2016年2月,市东田房地产公司向我局申请东田金湾项目5#、6#、7#、9#栋及地下室规划核实。在核实过程中,我局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与批准的设计文件不一致的地方:1、取消地下一层7#栋西侧1-L、1-K、1-9、1-10轴围合区域的通车道,取消上述区域后地下室一层能满足停车使用要求;2、为满足消防防火分区,在9#栋的地下室一层增加防火分区隔墙。且已经消防验收合格。(具体见附图)
如公示无异议,我局拟按现状进行规划核实。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东田金湾项目现场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凡与本项目规划核实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我局申请依法行使陈述、申辩等权利。逾期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意见的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实名(请留联系方式)留言栏留言: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2,请注明“东田金湾项目5#、6#、7#、9#栋及地下室一层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字样。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东田金湾项目5#、6#、7#、9#栋及地下室一层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五、咨询电话
0735-2629171
附图:
1.原经审核的东田金湾6#、7#、9#地下室一层平面;
2.拟调整的东田金湾6#、7#、9#地下室一层平面
郴州市规划局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