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利苏仙林语7#~65#栋项目规划核实前的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现对“保利苏仙林语7#~65#栋”项目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以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16日
二、公示内容
2016年2月,郴州市乾嘉盛房地产公司向我局申请对其在苏仙北路建设的“保利苏仙林语7#~65#栋”项目进行分期规划核实。经核实,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规划审批需配建停车位242个,实际建设229个,尚有13个未配建到位。一是建设单位称因销售工作需要,暂将7#、8#栋(样板展示间)北面3个地面停车位作绿化,并承诺待该项目综合验收时恢复为停车位;二是建设单位称为提升小区品质,应41#、42#、45#、46#等栋业主要求,将该四栋间原审批的10个地面停车位改为绿化,同时承诺将在整个项目二期补建到位。
2.建设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未表述该项目低层住宅出入口附近车行道两侧区域功能。低层住宅出入口附近的车行道两侧实际建设为绿化带。
上述问题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拟按建设现状予以规划核实。
三、公示方式及布地点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保利苏仙林语7#~65#栋”项目周边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凡与本项目规划核实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我局依法行使陈述、申诉等权利。逾期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意见的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示栏实名留言(请留联系方式):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2,请注明“保利苏仙林语7#~65#栋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保利苏仙林语7#~65#栋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咨询电话:0735-2629171
附件:现状地形图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