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3年度项目东江街道项目区施工已由湘水工管[2013]1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资兴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代理人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计划工期 |
建设 |
招标规模及范围 |
估计造价(万元) |
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3年度项目施工东江街道项目区 |
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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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街道办事处铁厂、仁里、文昌、星红、龙泉等5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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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衬砌39条36.15km,新建改造建筑物为188和146处,整修山平塘20处,河坝改造4处 |
8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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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3]6号文)之内的施工企业;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水办[2013]21号文)的要求,已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人员信息以在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工大坝专业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完成过两个类似水利工程施工经验业绩(业绩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完工>验收鉴定书),以在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建造师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按照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2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4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
3.5 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6 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以及主管部门证明人员姓名、固定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均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档案及招标文件为依据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 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加本项目一个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从2013年12月28日至2014年1月2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元旦节除外)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6、评标办法
本项目工程评标办法采用修改后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水办【2012】29号文件中的《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网、湖南农村水利网、郴州水利网和资兴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兴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1872756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宜章县玉溪镇文明南路23号院内
联系人:邓小姐、雷小姐 电话:0735-759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