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业务用房用地性质修改及
用地规模论证意向方案公示
北湖区司法局为缓解业务用房场所不足,完善功能设施,拟于骆仙北路西侧建设业务用房,总用地面积约3920平方米。省发改委已于2013年4月对北湖区司法局业务用房按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批准。目前,该项目修改用地性质及确定用地规模意向方案已经市规委专家委员会论证。根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将项目选址及用地规划意向方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16年1月27日——2016年2月26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http://www.czs.gov.cn/
http://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拟规划建设地块周边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留言栏留言:http://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2,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信件寄往“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办”,邮编:4230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四、公示内容
1.区位图
2. 现状分析图
3. 意向规划总平面图
4.意向道路竖向图
5.意向地下车库平面
五、规划咨询电话
0735-2629198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