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湖湘青年英才”
支持计划人选的函
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省里关于开展2015年“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工作通知精神要求,为做好我市2015年“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函告如下。
一、支持人选基本条件
年龄在35周岁(1979年5月以后出生)以下,拥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在郴州市内创新、创业的优秀青年。
二、支持人选具体条件
1.青年创新英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2)一般要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3)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省部级二等奖须排名前三位以内);
(4)创新成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青年创业英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创办或领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是本地区青年创业人才的杰出代表;
(3)个人拥有企业30%以上股份,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
(4)企业成立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对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申报方式
请各地各单位积极做好摸底工作,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并于3月10日前将有关申报表格报团市委。具体申报事宜可与团市委组宣部联系。
联系人:李琰
联系电话:2871722,18807358388
联系邮箱:35171093@qq.com
附件:1.“湖湘青年英才”申报表(创新类)
2.“湖湘青年英才”申报表(创业类)
3.“湖湘青年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创新类)
4.“湖湘青年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创业类)
5.申报附件材料清单
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