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郴州市教育局本级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我局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国家、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执行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组织执行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5)、统筹指导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组织执行有关办学标准、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9)、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标准、教育表彰奖励、教师继续教育、教师综合素质与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和教师职务评聘工作。
(10)、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1)、指导全市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系统勤工俭学等工作。
(12)、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承担郴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3)、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4)、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研究全市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15)、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教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
(16)、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对群团组织领导的有关工作。
(1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郴州市教育局2019年有在职人员37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人员35人、自收自支人员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4人,长期临时工5人,返聘人员3人,跟班学习、挂职锻炼人员27人。内设机构 12 个: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学校安全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管理办公室)、学生资助科(学生科、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民办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教育督导室、人事科。另设党委办、团工委(党群机构)。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市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2019年度支出合计211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49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894.01万元,用于开展各项专项活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3.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8.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354.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6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3万元,完成预算的23.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因公出国1人次),完成预算的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51万元,完成预算的3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2批,共计181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9.47%。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2019年我局减少公务接待支出的次数和降低招待标准,减少了出国出境的次数和人数,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招待费实际支出比预算数降低了17.01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了1.58万元,增加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4万元,增加1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6万元,增加42.1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的大于2018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6万元。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支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二)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94.01万元,全部是财政资金,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其中:
(1)非税收入征收成本(考试考务、教师职务评审及普通话测试)收入206.50万元,全部用于弥补考试考务、教师招聘、教育行政管理等相关支出。
(2)业务工作经费147.40万元(非税收入的考试考务、教师职务评审及普通话测试)全部用于弥补日常办公费、差旅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3)教育管理业务经费安排项目400万元,支出393.36万元全部用于教育、教学专项督导检查专项支出,主要用于教育、教学专项事务督导检查工作的开支;教育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含各类教育考试组考、巡视)支出,主要用于各类教育考试组考、巡视工作的开支;校车安全及学校维稳安全保障工作专项支出,主要用于校车安全及学校维稳安全保障工作的开支;教育行政管理及教育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教育行政管理及教育服务工作所需的经费开支;学校建设及民生工程管理专项支出,主要用于学校建设及扶贫工程管理工作的开支;各学科、体育、艺术等竞赛支出,主要用于组织各学科、体育、艺术等竞赛活动经费;教育工会及职业教育工作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系统教育工会及职业教育工作支出;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项支出,主要用于考试业务支出、面试物品购置支出、信息网络设备设施购建支出等;市直教育单位教师招聘(考试考务及教师职务评审等专项工作)支出,主要用于考试考务及教师招聘、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开支。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我局专项业务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要求进行安排,其中用于专项业务工资福利支出92.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2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1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我局的专项业务费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专项业务资金管理情况方面,严格按照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财经纪律、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管理、使用,不搞违规操作。在上述基础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本局制定了《郴州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开支申报审批、公车派车审批、公务出差审批、公务接待审批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严格了程序,保证了专项业务费的合理使用,确保了资金效益。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优秀。一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二是各项工作均能够按时完成,且质量较高;三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科学谋划,狠抓落实,加速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全市教育呈现出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2019年全市教育工作完成情况
(一)打好“重教牌”,优先发展的保障和氛围逐渐形成。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两个比例”和“三个增长”,2019年共争取中、省项目资金15亿元,市级教育项目资金投入4亿元。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召开了全市教育大会,成立了中共郴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召开了庆祝第35个教师节暨全市立德树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对28名获得郴州市教育突出贡献奖的教师,每人奖励10万元,并发放优秀教师礼遇卡。
(二)上好“基础课”,办学条件大幅度改善。投资86542万元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计划,市中心城区新增学位10315个,各县市新增学位32855个。全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2478个,圆满完成省定任务136%,超大班额全部消除,完成了省定努力完成任务(2336个)。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学校网络接入和带宽条件全面改善, 1710所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全部开通互联网,宽带接入率100%,乡镇及以上学校多媒体教室普及率达到100%。新建实验室标准化学校20所,目前全市80%以上乡镇中心学校创建为实验室标准化学校。11个县市区全部达到“改薄20条底线要求”。
(三)做好“协调操”,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一是职业教育成效显著。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成绩显著,其中获13个一等奖、21个二等奖;参加湖南省2019年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获一等奖6名,二等奖20名。目前全市有国家中职示范校3所,省示范校6所,省卓越校2所。二是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制定了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投资3800万元,新建公办幼儿园19所,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76.25%。全面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三是积极发展特殊教育。目前全市共有9所特殊教育学校,现有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3768名,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1.09%。四是实施高中阶段“普及攻坚计划”。规划建设10所高中阶段学校,总投资244900万元,新增24400个学位。其中投资8.3亿元建设的市一中北校区,投资2个多亿建设的临武县职中,投资3.5亿建设的嘉禾职中,均已经秋季开学投入使用。五是扶持发展民办教育。进一步落实民办教育优惠政策。制定《郴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各县市区抓紧对照设置标准实施整改,各县市区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整改159所,取缔158所,已办证138所,拟办证20所,整改率达98.9%。
(四)稳住“生命线”,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一是教育质量全面提升。2019年高考在连续几年上台阶的基础上又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一本、二本上线人数分别为4340人、8411人,比上年分别增加1063人、1300人;高分段人数在全省下降40%的背景下,全市仍然有541人达到600分以上;单科进入全省万分之一的人数达11人;清华北大录取17人,创下实施高考制度改革以来的一个新高峰。二是强化教育科研。强化两项“常规管理” ,向管理要质量。开展了新高考政策解读和选课走班指导培训、各学科送教送研活动。完成了郴州市基础教育阶段四年级、七年级、高一年级教学状况抽测,为全面了解我市各学科教学状况,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提供重要参考。三是强化教师素质提升,联合市总工会举办了 “郴州市第一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组织参加省赛,我市在9个学科中荣获2个一等奖,两名教师被授予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四是办学特色逐步彰显。在第二十届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全国一等奖1件,二等奖11件,三等奖4件。在全省青少年科技大赛中,获一等奖36件,二等奖45件,三等奖59件。体育、艺术竞赛水平在全省继续处于领先地位,17所中小学校成功创建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市足球特色学校达到117所。
(五)守好“育人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效显著。始终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三进”工作,中小学“三进”工作覆盖率达100%,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晓率达100%。在全市组织举办少先队入队仪式、十八岁成人礼仪式,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清明祭英烈、“童心向党”主题教育、“新时代好少年”主题演讲、 “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阅读、“为未成年特殊孩子点亮爱国之灯”、“我和我的祖国”等活动,德育活动丰富多彩。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创新体系之中,构建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和社会结对帮扶制度,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生体育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市学生运动会、干部职工运动会。中考体育成绩由原来的20分提高到50分。开展了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湘南学院附小、汝城县一中等2所学校创建为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桂阳县朝阳学校、桂东县沙田第一完全小学、郴州技师学院等3所学校评为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郴州市第十五中等6所学校评为省级文明校园。
(六)把正“方向盘”,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县市区教育行政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纳入学校和教师的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涌现了王礼平、肖治安等一批国家、省市优秀教师典型。加大教师招聘力度,全市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861人,接收2019届公费师范毕业生707人、新增特岗教师310人,县市区引进人才194人,其他调动入编27人,累计新增教师3099人。积极争取编制,2019年全市新增教师编制2194名,公办幼儿园编制854名。二是加大教师培养力度,培养公费师范生1934名。2019年与湘南学院签订了培养公费师范生的战略协议,拓宽了教师补充渠道。大力实施教育人才引进计划,组织学校直接到二本及以上院校引进师范生799人。三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今年市级共投入专项培训经费710万元,设49个项目,共举办市级培训项目49个,市级培训教师人数22141人。县级投入培训经费1179万元,培训教师65795人。全市网络学习人人通工作上新台阶,目前开通学校1022所,班级空间13097个,教师34338人,学生493450人,学生家长587637人。
(七)出好“民生牌”,教育民生持续改善。一是教育扶贫成效显著。市级培训乡村教师5000余人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和乡村教师津贴覆盖4个贫困县,全面落实了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全年落实教育资助金额达45173.44万元,资助学生109万人次,其中70874名义务教育和普高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了扶贫资助政策。开展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人数7623人,金额6156.825万元。二是入学招生日趋规范。完善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升学、考试等政策,城镇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现统一平台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派位,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序入学,共有52997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开展了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中小学食堂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等工作。
(八)筑牢“防护墙”,平安校园的创建和社会综合治理形成常态。不断完善学校人防、技防、物防建设,56所学校被评为“湖南省安全文明校园”,226所学校被评为郴州市安全文明校园,22所学校成功创建“郴州市平安学校”。 2019年,全市教育系统未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春季、秋季开学先后5次派出21个督查组深入全市各县市区开展校园校车安全隐患专项督查,共排查校车安全隐患216处,全部整改到位。构建政府牵头主抓、部门履职、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新格局,扎实开展了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六个一”活动。扎实开展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隐患排查、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集中排查整治等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全市中小学安防“三项”建设,已新增投入财政资金约4000万元,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校园安防“三项”建设“三个100%”年度目标任务。全市开展针对校园校车安全的执法活动490次,出动检查人员2747人,检查学校和校车经营单位共2278,立案调查9起,经济处罚24.284万元,取消校车违章驾驶人资质3人,暂扣违章校车、非法运营校车共25辆,关闭取缔非法运营企业1家,问责校车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45人。圆满完成了高考、学考、中考等组考工作,确保了12万余人次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确保了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九)强化“意识心”,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明显加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到教育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得到加强。全面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开展了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强化校园宣传阵地管理,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组织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召开了庆祝建党98周年大会。
二、2019年教育特色亮点工作
1.全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在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推介;郴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郴州教育扶贫工作经验、宜章县学前教育经验、汝城县教育扶贫、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特殊教育办学经验等多项工作经验在中国教育报、湖南日报、湖南红网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推介。
2. 2019年高考在连续几年上台阶的基础上又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一本、二本上线人数分别为4340人、8411人,比上年分别增加1063人、1300人;高分段人数在全省下降40%的背景下,全市仍然有541人达到600分以上;单科进入全省万分之一的人数达11人;清华北大录取17人。
3. 在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立项中,省立项17项,其中省级重点资助课题1项,省级一般资助课题4项,青年专项课题2项,省级一般课题10项。
4. 联合市总工会举办了 “郴州市第一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组织参加“湖南省第一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我市在9个学科中荣获2个一等奖,陈妮恒和陈雪军2名教师被授予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5.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在第35个教师节对对28名获得郴州市教育突出贡献奖的教师,每人奖励10万元,并发放优秀教师礼遇卡。王礼平、王平安、肖治安、豆朝辉4名老师评为全国优秀教师;何益红、谭湘丽2名教师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
6.大力推进高中学位建设,建设总投资8.3亿元,完成了市一中北校区建设,顺利实现了秋季如期招生开学工作。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公用经费不足。年初预算时财政是按单位全额拨款人员35人安排经费的,但是因为教育局业务点多面广,加上自收自支的两个人也严重人手不够,所以聘用长期临时工5人,退休返聘人员3人,跟班学习、挂职锻炼人员27人,财政按在编人数安排的公用经费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二是财政安排的社保缴费有很大的缺口。财政局是以全年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安排社保缴费经费,但是人社局核定社保基数时把综合绩效考核奖励金、节假日加班工资、市精神文明单位奖励金等都计入了基数,造成了社保缴费出现很大的缺口。由于以上两个原因,我单位基本支出经费不足。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单位今后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支出,合理安排经费,细化支出,确保绩效执行和年初设定的绩效相一致。同时建议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在社保基数的核定标准上达成一致,以免造成资金缺口。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报告需要以下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每个一级项目支出一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