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临武县自生桥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沙市河山洪沟防洪治理、斜江河泡金山至贺家河段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已由临招核【2014】10号文件批准实行,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临武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武县自生桥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沙市河山洪沟防洪治理、斜江河泡金山至贺家河段治理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临武县境内;
2.3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426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约122万元;
2.4设计周期:100天,地质勘察、安全评价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设计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完成;
2.5招标范围:1、临武县自生桥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鉴定、勘察、初步设计、技术施工设计及后续服务;2、沙市河山洪沟防洪治理、斜江河泡金山至贺家河段治理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技术施工设计及后续服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及信誉良好;
3.2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其以上的设计资质(勘察可由设计单位委托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察工作并提供独立的地勘报告);
3.3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4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的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近5年(2009年2月~2014年2月)具有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新建水库枢纽工程或小Ⅱ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项目,并且合同内容需体现设计工作内容)的设计业绩;
3.6投标人的资质、业绩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以相关原件为依据,须能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以查询确认,并按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水办[2013]21号)执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以上所有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套,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进行审查,也不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依据;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要求和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于2014年4月 2 日至2014年4月 6日(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和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到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北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
5.1、按综合评估法评标,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费用补偿
7.1、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水利网上布同时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武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成曦
电 话:150735204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燕泉北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房
联系人/电话:龙海云 0735-2862815/18907358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