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临武县2013年度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实施方案编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五年实施方案编制、临武县蓝线规划设计招标已由临招核【2014】9号文件批准实行,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临武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武县2013年度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实施方案编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五年实施方案编制、临武县蓝线规划设计
2.2建设地点:临武县境内;
2.3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137万元;
2.4设计周期:必须在2014年 5 月 31 日以前提交建设方案文本及图纸;
2.5招标范围:临武县2013年度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实施方案编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五年实施方案编制、临武县蓝线规划及后续服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及信誉良好;
3.2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其以上的设计资质;
3.3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4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的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近5年(2009年2月~2014年2月)必须独立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建设规模在一千万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设计项目);
3.6投标人的资质、业绩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以相关原件为依据,须能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以查询确认,并按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水办[2013]21号)执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以上所有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套,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进行审查,也不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依据;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要求和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于2014年 4月2 日至2014年4 月6日(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和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到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北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
5.1、按综合评估法评标,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费用补偿
7.1、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水利网上布同时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武县水务局
联系人:陈源
电 话:1354958649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燕泉北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房
联系人/电话:龙海云 0735-2862815/18907358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