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苑小区项目规划核实前的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现对郴州市鸿瑞祥房地产公司在青年大道建设的“警苑小区”项目有关情况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以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
二、公示内容
经核实,该项目7、14、31、34#栋与规划审批基本一致,其余部分因存有不同程度的违法建设行为或配套建设尚未完善等问题已依法按程序责成责任主体整改或完善,尚未按要求完成,不列入本次核实范围。考虑到维稳需要,拟对7、14、31、34#栋按现状予以先行规划核实。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警苑小区项目周边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凡与本项目规划核实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我局依法行使陈述、申诉等权利。逾期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意见的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示栏实名留言(请留联系方式):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2,请注明“警苑小区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警苑小区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咨询电话:0735-2629171
附件:警苑小区项目7、14、31、34#栋现状地形图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