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临武县、嘉禾县、宜章县、汝城县、永兴县、安仁县、桂东县、市本级的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临武县、嘉禾县、宜章县、汝城县、永兴县、安仁县、桂东县、市本级的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项目已由郴发改招核[2014]32号文件批准实行,建设资金来自市县地方配套。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郴州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9个县(市、区)、市本级行政区域范围内;
1.2计划投资:约620万元;
1.3编制周期:40天,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完成;
1.4招标范围: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临武县、嘉禾县、宜章县、汝城县、永兴县、安仁县、桂东县、市本级的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及信誉良好;
2.2要求投标人具备水电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水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3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是郴州市2014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单位名录内的设计单位,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
2.4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为依据),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以上所有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套,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进行审查,也不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依据;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于2014年7月19日至2014年7月2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和二代身份证到郴州市香雪路天润天城7栋2单元11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4.1、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7.费用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给予任何补偿。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郴州市水利局
联系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75号郴州市水利局
联 系 人:袁志刚
电 话:0735-21993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香雪路天润天城7栋2单元1102室
联 系 人:李华林
电 话:0735-2231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