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19〕2号),我局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和“三公经费”支出、专项支出等方面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郴政办发〔2010〕31号)、《关于郴州市审计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郴编〔2016〕9号),郴州市审计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 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我市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 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4. 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市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和专用资金使用情况。
(4)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市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市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6. 按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7.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 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9.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1. 与县市区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下级审计机关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办理县市区审计机关正、副职的任免事项。
12. 组织审计我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3.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金审工程”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14. 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
15.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职能科室14个,分别是办公室、法规审理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农业外资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综合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人事科、开发园区审计科、审计技术科、审计执行科、内部审计指导科。所属事业单位为郴州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人员编制数63个,其中:行政编48个,事业编15个。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0人,退休人员24人。
(四)2018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018年全市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经济工作基调主线,着眼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主动作为、积极担当,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为我市强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确保经济更好、更实、更协调、更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抓好以下6项工作:一是加强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二是加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四是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五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六是加强审计管理,提高审计队伍素质。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2018年年初收入总预算4376.5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70.9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00万元,其他收入5.60万元。年初支出总预算437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0.55万元,项目支出3456万元。
(二)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8年度总收入5276.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4.86万元,其他收入1.67万元。2018年度总支出370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7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31.16%;项目支出2553.0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68.84%。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91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884.98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29.17万元。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48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2480.19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1.74万元。结转结余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审计中介服务专项经费需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支付,因此现尚未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的项目审计中介服务费需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
(三)2018年支出分类情况
1.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2018年度基本支出1155.72万元,比上年减少157.84万元,下降12.02%,其中:
(1)人员经费916.1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及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抚恤金等。比上年减少98.54万元,下降9.71%。
(2)公用经费239.58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比上年减少59.30万元,下降19.84%,主要是本年进一步加强了公用经费管理,特别是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
2.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我局为完成特定审计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2553.03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523.93万元,其他资金项目支出29.10万元),比上年增加569.25万元,增长28.70%。主要是当年完成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较上年增加,并按照政府采购的计费标准,将政府购买审计中介服务专项经费据实支付给社会中介机构。其中:
(1)政府购买审计中介服务专项经费2176.93万元。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发〔2015〕35号)文件规定,按照政府采购的计费标准,专项用于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初审工作费用。
(2)审计工作经费202.3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要求,审计人员外出审计期间按规定支出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聘请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性支出;统一组织项目组织协调管理专项支出、其他专项审计项目支出;审计业务培训、网络设备更新及运行维护、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
3.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经费120万元。专项用于聘请投资审计专家,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
4. 审计专项补助经费53.73万元。专项用于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中,外出审计支出及抽调县级审计机关人员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1.79万元,比年初预算44万元减少32.21万元,下降73.20%;比上年15.33万元减少3.54万元,下降23.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8万元,年初预算及当年支出均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6万元,为年初预算18万元的39.22%,比上年10.30万元减少3.24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3台。公务接待费支出4.73万元,为年初预算18万元的26.28%,比上年5.03万元减少0.30万元。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价情况
对照郴财绩〔2019〕3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我局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等方面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1. 预算配置方面
编制数63人,在职人员6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5.24% ;“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44万元(其中局机关38万元,新增预算单位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6万元),上年预算数40万元(局机关),“三公”经费的实际变动率为-5%,控制较好。
2. 预算执行方面
2018年预算完成率应剔除因政府购买审计中介服务专项经费需要在项目审结并出具正式报告后据实结算,已完成初审的项目未支付款项2144.18万元,实际预算完成率94.54%。
2018年预算控制率应剔除政策性追加人员经费和新增审计任务等不确定因素而年中追加的预算121.91万元,实际预算控制率为17.78%。
2018年我局无新建楼堂馆所项目,也无新建楼堂馆所项目在2018年完工。
3. 预算管理方面
2018年我局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公用经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4.84%。当年需政府采购的项目均按要求进行了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执行率95.51%。
(二)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1. 注重日常公用经费管理
(1)加强“三公”经费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从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程序、接待标准等方面明确接待工作的具体事项。严格实行公务接待预算管理和总额限定,坚持事前审批和从严把关,规范资金支付。严格支出审核和报销,做到手续完备,单据齐全。建立公务接待台账,加强公务接待经费日常监管。二是严格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管理。实行车辆集中归口、统一调度的管理办法,在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严禁非专职驾驶员开公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在政府采购指定单位进行加油、维修、保险。建立车辆档案,对每台车辆的行车里程、保养时间、油料台账及维修项目等情况及时记录,逐项登记。三是严格因公出国(境)经费的管理。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在学习目标明确的前提下,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凭外事审批部门出具的任务批件方可成行,并按程序审批后方可报销。
(2)加强其他办公性行政经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先预算,后审批,再开支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凡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必须事先填写派差单,写明出差人员、事由、需要出差天数,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能出差。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会议费实行先审批后开会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参会人员数量。改进会议形式,传达、布置类会议优先利用审计会商系统,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通过修改完善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
2. 做好项目资金日常管控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在管好用好审计项目资金上下功夫,确保项目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一是加强资金管理。根据《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审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报账手续,资金按进度拨付,专款专用。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需集体研究决策后方可开支。同时,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支出预算及制度规定,负责审核专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对超越审批权限或超过审批范围、内容、支出标准和支出金额的,一律不报账支付。项目资金的管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二是开展支出情况调度分析,及时掌握各项支出的预算执行进度和效果。对预算执行进度不够的项目,督促相关科室加快推进,及时结算。三是做好年终决算。按规定编制完整、准确的决算,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数据真实、完整。四是强化审核监督。所有项目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日常性监督。相关监管科室每年定期对项目资金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 加强预算管理和控制
一是根据《预算法》及本级预算编制相关规定,设置并完善预算编制程序与管理制度,进行预算编制及财务资源配置,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二是根据内控制度规定,厉行节约,将预算支出按金额大小设立审批权限,并认真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金额,一方面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及单位内控制度办理政府采购事务,做到预算执行有监控。三是依托金财一体化系统操作平台,对预算执行信息全方位掌握,每月分析预算执行情况,随时提供相关信息,并根据预算分析结果,及时纠正或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做到预算完成有分析、反馈结果有应用。
4. 确保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准确透明
牢固树立依法公开观念,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切实履行公开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按照统一要求和布署,精心组织编制预决算。编足基本支出,确保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审计事业健康发展。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额为4861.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70.81万元、固定资产925.56万元、无形资产(土地)565.14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及构筑物177.47万元,办公电子设备、金审工程信息设备、专用设备、家具资产等693.20万元,一般公务用车54.89万元(3台)。本年新增固定资产47.45万元。
(二)资产管理情况
1.加强资产制度体系建设
建立资产管理机制,单位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单位负责人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财务人员负责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工作;办公室负责实物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保养及处置等日常管理。加强资产制度体系建设。依据单位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体系,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为构建职能明确、职责清晰、统一规范、流程合理、管理高效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奠定基础。
2. 规范资产管理行为
资产配置实行预算管理,每年年初由办公室、审计技术科在核实资产存量信息基础上,根据单位工作需要,经过充分论证,提出拟购置资产明细表,包括拟购资产的品名、规格、数量,测算资金额度,报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审核后,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编入单位预算。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依法履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价,并按照 “三重一大”工作要求,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会签制度。购入固定资产履行验收手续,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明确使用科室和使用人。财务人员根据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账卡,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建立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账实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资产处置由办公室会同审计技术科审核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需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批准。
3. 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依托金财一体化平台和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以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对实物资产实行“一物一卡一条码”,正确、全面、及时地记录资产的增加、减少、使用等情况,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全市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市经济社会运行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特殊贡献。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项目1143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13.30亿元,其中核减政府投资额23.09亿元。市本级完成审计(调查)项目244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29.33亿元,其中核减政府投资额7.82亿元。在保障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惩治腐败,防范风险,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一是紧扣政策落实发挥促进作用。全力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每个季度完成1个县市区的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扎实推进中央、省、市各项重大政策措施惠及民生,保障全市经济平稳有序运行。二是紧扣财税改革发挥推动作用。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132个财税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促进规范财政管理,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紧扣民生改善发挥保障作用。组织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扶贫专项资金、产业引导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和调查,共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5.9亿元,移送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案件线索54起。四是紧扣权力运行发挥监督作用。组织对123个单位176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相关问题金额111.03亿元。市本级向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36起,受党纪政纪处分65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五是紧扣投资管理发挥规范作用。组织对919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竣工结算审计,核减政府投资额23.09亿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05.21亿元,促进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节省了建设资金。六是紧扣经济安全发挥预警作用。举全市审计机关之力对全市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共审计330余个单位,涉及1.4万余笔债务,查出违规举债203.66亿元,债务资金使用不合规59亿元,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不彻底等问题。同时,全市审计机关还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巡视巡察、专案调查、精准扶贫以及专项督查等工作,并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委托审计事项24件。
(二)更加有序地推进审计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切实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在2018年全省优秀项目评选中,郴州有1个市级项目、3个县级项目获评优秀项目,1个市级项目获评表彰项目,1个由我局实施的省审计厅经济责任交叉审计项目获评第一名。二是创新组织方式。注重对全市审计工作的统筹,着力缓解审计人少事多的难题。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重大项目中,组织全市审计机关统一实施,既锻炼了队伍,又提升了效率。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等项目中,大力推行同步审计、协同审计和多种审计类型“结合审计”。三是加强成果运用。2018年,我局针对审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建议188条,全部被采纳或运用。针对审计中发现的资金管理不规范、多付工程款、金融债务风险、公共资产流失等问题,向政府上报专题报告30份,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批示。相关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并进一步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完成率需进一步提高
由于政府购买审计中介服务专项经费需要在项目审结并出具正式报告后据实结算,部分项目成为跨年项目,导致2018年预算完成率略低。
(二)预算控制率需进一步降低
由于政策性因素追加人员经费、新增审计工作任务追加项目经费、非税收入拨款项目需由财政部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据实拨付等不确定因素,导致2018年预算控制率略低。
七、改进的措施
(一)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项目跨年度问题,督促相关科室推进项目实施,加快项目进度。开展支出情况调度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从严控制年中追加预算规模
一是预算编制时,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尽量做到预算编制更科学、更规范。二是减少追加事项,跨年项目资金尽量按项目进度分次申报资金。三是遵循预算管理办法,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有效降低预算控制率。
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郴州市审计局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