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职责
郴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是市发改委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查处各类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价格诚信活动,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和社会价格监督工作;负责价格举报工作,受理、查处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2、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6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举报中心、纪检及三个检查科室。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443.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6年度支出合计44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6.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96.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
郴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无专门项目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45万元,支出决算为9.53万元,完成预算的21.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2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台),完成预算的25.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1 万元(公务接待132批,共计263人,完成预算的15.4%。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厉行节约;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 年减少9.07万元,下降48.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3万元,降低32.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4万元,降低70.94%。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68 万元,比2015年增加1.88万元,增长1.98 %。主要包括: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所增加,但变动不大,变动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增人员加大于减少人员形成。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郴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编报绩效评价报告至市财政局。
(二)部门决算分析。本部门决算编制过程中决算软件使用不熟悉。
(三)改进措施。在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中努力熟悉决算软件,做好决算填报工作。
郴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