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4〕5号)精神,我局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逐步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我局2015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5年末在编在职人员57人,退休人员25人,聘用投资审计专家及其他审计相关事务人员22人。内设16个职能科室,管理1个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二)单位职能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郴政办发〔2010〕31号)、《关于郴州市审计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郴编〔2015〕9号),我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主要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三)整体绩效目标
一是强化公共受托责任的监督机制。既关注政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责任,还关注政府部门履行责任的有效性。二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对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对市场的监管情况及其服务社会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反映。三是实现社会公正公平的调控杠杆。通过发现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维护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四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通过发现资金运行过程中的不正常现象,从中发现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化公为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利用财政资金谋取私利,侵吞国家资财的违法违纪案件。
二、单位职责履行情况
2015年我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总战略,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审计工作成效显著,在维护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着眼新常态下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突出对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把促进中央和省、市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关注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简政放权执行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情况、盘活存量资金情况、政府债务情况等六个方面,促进了地方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着眼规范政府投资管理,突出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加大重大在建和续建工程的跟踪审计力度,加强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材料采购、造价控制等领域环节的监督,重点查处虚假签证、高估冒算、超概算等问题,促进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着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着眼促进行政权力正确运行,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以绩效理念贯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始终,坚持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任前审计相结合,加大了任中审计比重,突出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以及群众反映意见大的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坚持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领导干部经济职权运用到哪里,审计就监督到哪里。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为地方党委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
(四)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坚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审计重点,加大了对重点民生项目(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农网改造、农业开发等涉及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侵吞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了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五)着眼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坚持把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作为审计重要任务,重点关注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和使用等领域,揭露和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损失浪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加强对奢华浪费建设审计等,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服务反腐倡廉建设。
三、单位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财政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认真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根据《预算法》及本级预算编制相关规定,设置并完善了预算编制程序与管理制度,进行预算编制及财务资源配置,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二是根据内控制度规定,厉行节约,将预算支出按金额大小设立审批权限,并认真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金额,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及单位内控制度办理政府采购事务,做到预算执行有监控。三是依托金财一体化系统操作平台,对预算执行信息全方位掌握。一方面在事前事中事后履行预算管理、日常核算监督管理等职责,另一方面根据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计算和分析,每月分析预算执行情况,随时向管理者提供信息,并根据预算分析结果,及时纠正或采取措施完善改进工作。做到预算完成有分析、反馈结果有应用。四是根据市政府关于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我局资金使用情况,积极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杜绝公共资金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等现象,努力遏制铺张浪费行为,降低行政成本。
(二)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1.资金基本情况
(1)上年资金结转和结余情况。上年结转和结余17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0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74.02万元(上年实际结转175.26万元,2015年8月财政收回1.24万元)。
(2)本年资金到位情况。本年年初预算为857.35万元,年中追加工资政策性增长和审计项目专项资金等1010.50万元,2015年我局实际收入总额186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1037.15万元(人员经费拨款669.4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拨款367.67万元),项目支出拨款830.70万元。
(3)本年资金使用情况。2015年我局支出总额152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3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669.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7.16万元),项目支出488.51万元。
(4)本年资金结转和结余情况。本年结转和结余51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9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516.21万元(主要是审计项目专项资金及“金审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资金为上年度及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
2.投资项目审计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根据《郴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经费保障试行办法》(郴财建〔2010〕179号)第二条、第三条的相关规定,2015年财政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经费100万元,在对使用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等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过程中,用于聘请投资审计专家、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所需的人员经费支出87.62万元,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12.38万元。
3. 厉行节约情况
2015年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范围。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在扣除工资政策性增长的因素影响后,实际公用经费与2014年相比减幅较大,特别是三公经费显著减少。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66.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06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40.13万元,公款出国(境)费用0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41.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62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24.66万元,公款出国(境)费用0元。2015年三公经费比2014年同期减少37.63%。
(三)履职效益情况
1. 认真履职,有效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2015年共审计(调查)单位178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51.25亿元。其中组织对19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0.26亿元,促进了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组织对139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跟踪或结(决)算审计,送审金额41.29亿元,核减政府投资额9.08亿元;组织开展了18个专项资金项目审计,审计专项资金总额14.70亿元,涵盖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社会抚养费、农业开发资金、住房公积金、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农网改造资金等多个领域,有效维护了民生民利;认真完成了上级审计部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巡视组交办的多项工作任务,有效服务了宏观管理和决策。
2. 推动建设,切实加强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监督。2015年组织对15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交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25篇次,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2.33亿元,其中,被审计领导干部对象应负主管责任问题金额0.02亿元,应负领导责任问题金额12.31亿元。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任免、考核分类定等的重要依据,通过分类定等,4个单位5名被审计对象不合格。
3. 严格执法,有效查处了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2015年移送案件线索13件,这些案件集中发生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主要涉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骗取侵占等问题。通过审计移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违纪案件等得到了严肃处理,相关违法违纪人员得到了严肃惩处。
4. 积极创新,有效提升了审计工作效能。注重创新审计管理制度,助推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文件。注重创新审计组织模式,把财政审计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2015年我局1个审计项目荣获湖南省优秀审计项目,实现了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五连优”;我局负责省厅2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在考核中分列第一、二名。
5. 强化整改,有效推动了审计成果运用。2015年,我局审计结果落实情况为:增收节支11.57亿元,已调账处理金额2.75亿元,审计促进拨付资金到位0.70亿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9.94亿元。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应整改问题130个,通过跟踪督促已整改118个,整改追回被挪用的资金4.51亿元,补充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资金1.59亿元。35份审计报告(专报)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各单位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有效盘活了存量资金、规范了专项资金管理、促进了财政增收。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公开,首次在郴州日报公开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每个审计结果公开制,2015年已公告116份审计结果,位居全省第一。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局一方面在整体支出中注重财政资金的节约,另一方面通过认真履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上述数据反映,2015年投入的审计经费与审计成果相比,投入产出比为1:164,其中人均产出1448万元。我局认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具体自评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审计事务支出绩效 |
||||
绩效评价指标 |
分值 |
预期目标 |
实际结果 |
自评得分 |
|
产出指标 |
(指标一)审计单位个数(个) |
10 |
100 |
178 |
10 |
(指标二)完成投资审计项目个数(个) |
10 |
60 |
139 |
10 |
|
(指标三)完成送审工程结(决)算审计金额(万元) |
10 |
150000 |
412911 |
10 |
|
(指标四)审计查出违规、损失浪费、管理不规范金额(万元) |
10 |
200000 |
512475 |
10 |
|
效益指标 |
(指标一)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金额(万元) |
15 |
50000 |
143558 |
15 |
(指标二)核减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额(万元) |
15 |
25000 |
90803 |
15 |
|
(指标三)提交审计报告被批示采用情况(篇) |
10 |
20 |
37 |
10 |
|
(指标四)移送处理事项(个) |
10 |
3 |
4 |
10 |
|
(指标五)审计建议采纳情况(个) |
10 |
150 |
296 |
10 |
|
得分合计 |
100 |
—— |
—— |
100 |
|
评价等级 |
■成功 □比较成功 |
||||
□基本成功 □不成功 |
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依法履职尽责,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