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郴州市委员会文件
郴委干〔2016〕54号
关于钟水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党组(党委):
市委同意:
钟水飞同志任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嘉禾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杨志平同志的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周进平同志任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委党校(郴州行政学院、郴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副校(院)长职务;
李运球同志任郴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
免去郭宗模同志的郴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职务;
雷立文同志任郴州市烟草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桂阳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李水福同志的郴州市烟草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何长青同志任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桂东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杜慕晋同志的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谭瑞昌同志的中共永兴县委常委、委员、中共永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彭新云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党校(郴州行政学院、郴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副校(院)长;
胡好民同志任郴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汝城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陈木松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纪检员,免去其郴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罗锡武同志任郴州工业交通学校党委副书记,免去其郴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李显仁同志的郴州工业交通学校党委副书记职务;
靳卫同志任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宋国忠同志任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
免去何支林同志的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颜超华、袁文明同志的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职务;
焦能飞同志任郴州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宜章县委常委、委员、中共宜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黄卿同志的郴州市审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廖兴云同志任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嘉禾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雷明辉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纪检员,免去其中共桂东县委常委、委员、中共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袁玉娟同志的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副处级纪检员职务;
尹志刚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纪检员,免去其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邓文锋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纪检员职务;
武志宏同志任郴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临武县委常委、委员、中共临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宾永和同志的郴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职务;
朱红波同志任郴州市粮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中共桂东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龙柏武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阳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鹏程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调研员;
张荣萍同志任郴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调研员职务;
宋建雄同志任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委员;
李毅强同志任郴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政治委员;
李攀同志任共青团郴州市委党组成员、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利华同志的共青团郴州市委党组成员、副书记职务;
毛建祥同志任郴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免去其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林贵平、李杰宏同志任郴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黄天帆同志任郴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免去刘杨同志的中共临武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李晓东同志任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黄凌志同志任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史训杰同志任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调研法规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学奇同志任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朱成舟同志任郴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试用期一年);
彭晓林同志任郴州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免去黄志荣同志的郴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罗晓兰同志的郴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郴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邓晓琼、钟华同志的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李辉美同志任郴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其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职务;
朱盼标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免去其郴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张强同志任郴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
邹曲安同志任郴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郴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职务;
许毅敏同志任郴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免去其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龙之美同志任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汝城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邓云峰同志任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挂职一年);
免去邓叔平的郴州市商务局(郴州市招商合作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黄家高同志的郴州市移民开发局党组成员职务;
陈剑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副书记;
免去黄晨峰同志的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曹炜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委员、常委、中共郴州市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桂阳县委常委、委员、中共桂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李群利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汝城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王育华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常委;
陈爱平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湘南国际物流园党委书记职务;
刘明发同志任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共郴州市委副秘书长(兼)职务;
谷群辉同志任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委员、常委、中共郴州市苏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常委、委员、中共郴州市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巫初华同志的中共郴州市苏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谢小武同志任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郴州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彭雄同志任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喻棉秀同志任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常委;
免去廖建荣同志的郴州市北湖区副处级干部职务;
免去李明雄同志的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范培顺同志任中共资兴市委副书记;
曾建华同志任中共资兴市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免去王仁庆同志的中共资兴市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陈一之同志任中共资兴市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永兴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黄星同志任中共资兴市委常委;
李振华同志任中共资兴市委党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性明同志的中共资兴市委党校校长职务;
方永胜同志任资兴市东江库区管理局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曹跃江同志的资兴市东江库区管理局党委书记职务;
陈潜同志任中共桂阳县委委员、常委、中共桂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嘉禾县委常委、委员、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莫雄同志任中共桂阳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宜章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胡永华同志任中共桂阳县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免去邓芳斌同志的中共桂阳县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朱锐同志任中共桂阳县委委员、常委;
周斌强同志任中共桂阳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职务;
邓仁军、阳征良同志任中共桂阳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肖晖同志的中共桂阳县委常委职务;
免去葛健同志的中共桂阳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陈建新同志任中共宜章县委委员、常委;
熊娟同志任中共宜章县委委员、常委、中共宜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文建军同志任中共宜章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安仁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谷文中同志任中共宜章县委常委;
叶小蛟同志任中共宜章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黄志莲同志的中共宜章县委常委职务;
免去杨祥忠同志的中共宜章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廖朝明同志的中共宜章县委常委(兼)职务;
杨寿兵同志任中共宜章县委党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碧松同志的中共宜章县委党校校长职务;
傅景龙同志任中共永兴县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袁章中同志任中共永兴县委委员、常委、中共永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宜章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唐国林同志任中共永兴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临武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李玲华同志任中共永兴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曹志宏同志任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黄谊同志任中共永兴县委常委;
免去李小贵同志的桂阳县副处级干部职务;
周小阳同志任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桂阳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李资兵同志任中共嘉禾县委常委;
张久辉同志任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雷柏胜同志任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免去李德笑的中共嘉禾县委常委、委员、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康艳芝同志任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
李胜利同志任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兼)职务;
免去肖武文同志的湖南嘉禾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何翔凤同志的中共嘉禾县委常委职务;
段外宾同志任中共临武县委副书记;
何淼仁同志任中共临武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永兴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黄朱超同志任中共临武县委委员、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免去谭晓亮同志的中共临武县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肖柏茂同志任中共临武县委常委;
戴纯明同志任中共临武县委委员、常委、中共临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部部长职务;
孙克冬同志任中共临武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侯全洪同志的中共临武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袁章民同志的湖南西瑶绿谷国家森林公园党委书记职务;
谢程鹍同志任中共汝城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胡强同志任中共汝城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资兴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孙佑民同志任中共汝城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嘉禾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欧永古同志任中共汝城县委委员、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钟建刚、郭昕、胡非同志任中共汝城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邱爱国同志的中共汝城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邱文辉同志的中共汝城县委常委职务;
免去钟玉龙同志的中共汝城县委常委、委员、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陈向华的中共汝城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黄宁宇同志的湖南汝城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职务;
刘洪越同志任中共桂东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桂阳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周国栋同志任中共桂东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阳运斌同志任中共桂东县委委员、常委、中共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安仁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杨向东同志任中共桂东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处级纪检员职务;
邝贵娥同志任中共桂东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郴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职务;
李绍兴同志任中共桂东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黄柱中同志的中共桂东县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杨理诚同志任中共安仁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侯志武同志任中共安仁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曾忠良同志任中共安仁县委委员、常委;
黄康明同志任中共安仁县委委员、常委、中共安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调研法规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久南同志的中共安仁县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李敏波同志任安仁县工业集中区党工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邦洪同志的安仁县工业集中区党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江军同志的中共安仁县委常委、委员、中共安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中 共 郴 州 市 委
201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