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决议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适应当前统计改革工作的需要,近日,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5号)。
一是坚持基本原则。以“加快两纵两横两带建设、打造山水名城美丽苏仙”为总揽。坚持落实国家部署与服务地方并重;坚持全面深化与突出改革重点并重;坚持问题导向与把握改革核心并重;坚持分类指导与强化全面统筹并重等基本原则。
二是突出主要任务。以建立健全科学完整和具有有效引导作用的统计指标体系为重点,建立健全统计指标体系;以全面反映“五位一体”建设进程的统计制度体系为重点,不断拓展统计领域;以巩固深化拓展统计“四大工程”为重点,构建技术手段先进、获取数据信息渠道多样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重点,建立管理严格规范、过程质量可控的统计管理体系;以提高统计信息共享水平为重点,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统计工作体系,构建大数据时代下的大统计格局。
三是落实重点工作。规定了必须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GDP核算改革有关部署,加快建立统一完整、不重不漏、真实可靠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完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发展统计监测、建立健全城镇化统计、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和能源资源环境统计制度,全面推进和深化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等13项重点工作。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组织领导机构和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目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大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