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郴州市桂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景湾”项目
4#栋规划核实前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根据《郴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局现对郴州市桂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冲口路地段建设的“御景湾”项目4#栋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23日
二、公示内容
2015年9月,郴州市桂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 “御景湾”项目4#栋地上部分规划核实。经现场勘查及查阅相关资料,该项目存在4#栋部分架空层改为物业管理用房的问题。
上述问题公示无异后,我局拟按建设现状予以规划核实。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御景湾”院内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郴州市城乡规划局依法行使陈述、申辩等权利。逾期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留言栏留言:www.ghj.czs.gov.cn(注:请留联系方式)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3,请注明“御景湾4#栋”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御景湾4#栋”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字样。
五、规划咨询电话
0735-2629196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