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郴州锦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锦泰·山水缘”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现对郴州锦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香花路地段建设的“锦泰·山水缘”项目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10日
二、公示内容
2015年9月郴州锦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锦泰·山水缘”竣工规划核实,经现场勘查及查阅相关资料,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10#栋西面垃圾站未建设,郴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出具了《关于建议调整锦泰·山水缘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收集方式的函》,同意其“将锦泰·山水缘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收集方式调整为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收集容器”。
2.6#栋至9#栋地下室人防工程改为地下停车场,郴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出具了《关于锦泰·山水缘住宅小区6#~9#栋不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情况说明》,同意该项目不予修建防空地下室。
3.消防回车场改为环形消防车通道,经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综合评定,认为该工程消防合格。
4.6#栋一层南面阳台改变造型,面积误差11.64平方米。
上述问题公示无异后,我局拟按建设现状予以规划核实。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锦泰·山水缘院内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郴州市城乡规划局依法行使陈述、申诉等权利。逾期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实名留言栏留言:www.ghj.czs.gov.cn(注:请留联系方式)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3,请注明“锦泰·山水缘”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锦泰·山水缘”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字样。
五、规划咨询电话
0735-2320356
附件:
1.关于建议调整锦泰·山水缘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收集方式的函。
2.关于锦泰·山水缘住宅小区6#~9#栋不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情况说明。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结果告知书。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