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星楼项目规划核实前的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现对郴州市苏仙区城镇建设开发公司在马家坪18号建设的新星楼项目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以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1日
二、公示内容
该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竣工后已交付使用多年。2015年9月,市城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公室下达交办函〔2015〕27号,要求我局按房屋现状组织规划核实,按照市遗留办的交办要求,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新星楼项目周边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凡与本项目规划核实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我局依法行使陈述、申诉等权利。逾期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意见的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示栏实名留言(请留联系方式):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3,请注明“新星楼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新星楼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咨询电话:0735-2320356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