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郴州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郴政办函[2014]47号、《2014法治郴州建设工作要点》郴法治发[2014]3号、《湖南省林业厅2014年全省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意见》湘林办策[2014]2号和《湖南省林业厅2014年全省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湘林办策[201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就2014的郴州林业依法行政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推进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进一步精减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把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林业部门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加强宏观调控,减少微观事务的管理。进一步清理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年检年审等事项,不断精简林业审批项目。
2、加强对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订公布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制度,没有纳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实施。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对本级保留的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创新审批方式,公开办理流程。对取消、下放后的审批事项,积极履行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3、进一步推进林业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含转报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实行网上受理、审核、复核、决定、送达“一条龙”服务。完善林业行政审批窗口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林业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使用管理,做好市林业局审核后转报省林业厅审批事项与市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
二、做好立法参与和制度建设
一是配合做好立法工作。配合人大、政府做好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积极提交修改意见和建议。配合省厅做好林业行政审批改革、相关政策和立法修订等的调研。二是对郴州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权力运行制度。
三、认真执行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重大林业行政决策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时,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会规则。重大林业行政决策在集体审议的基础上由行政首长作出决定。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林业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等程序,坚持林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
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广泛宣传林业法规,加强和改善林业行政执法,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建设法治化经济环境。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与服务并重,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1、推进林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广泛宣传林业法规
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培养执法人员树立新形势下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和能力。一是举办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林业行政许可管理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治素养。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二是继续深化“法律进林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课堂、电视、广播等媒体,采取微信、发放宣传册、张贴标语横幅等手段,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
2、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管理
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10月底前对全市林业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合同工、临时工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取得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但不在林业行政执法岗位的,依规收回其林业行政执法证。
3、推进规范化林业行政执法
完善并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制度,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健全林业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和统一文书格式等制度。严格执行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法制机构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文书的管理。
4、完善投诉举报
在本部门网站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明确专人受理,建立投诉举报台账并依法办理。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1、加强林业行政复议案件的接待、受理和审理的管理。建立健全林业行政复议接待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林业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工作。
2、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职责。积极配合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第三人)、行政诉讼被告的各项义务,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提出书面答复和应诉材料,配合复议机关和法院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
3、执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制度,按时上报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六、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贯彻落实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和联席会议等各项工作制度,畅通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渠道。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有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安排与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保障林业法制工作顺利开展。重点抓好对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落实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
附:2014年郴州市林业局依法行政具体安排表
2014年郴州市林业局依法行政
主要工作具体安排表
序号 |
具体主要工作 |
时间安排 |
1 |
抓住机遇做好林业法制宣传 |
2、3月份 |
2 |
起草《郴州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
5月份 |
3 |
修订、完善《郴州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
5、6月份 |
4 |
1、局党组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 2、按照郴政法发[2014]2号文件精神完成清理修订和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工作; 3、做好半年工作总结。 |
6月份 |
5 |
1、会同办公室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 2、按照郴政办函[2014]82号文件精神完成行政处罚事项信息规范表等6个表格的填写和上报(法制办); |
7、8月份 |
6 |
对全市林业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
9月份 |
7 |
完成全市行政案件的统计分析 |
10月份 |
8
|
1、对照工作要点做好全年总结和汇报 2、做好全市林业系统普法考试 |
11、12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