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审计局文件
郴审〔2009〕59号
郴州市审计局
关于印发郴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资料
接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资料的送审和接收,根据《湖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市审计局制定的《郴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资料接收管理办法》经报请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 审计 管理 办法 通知
郴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6日印发
郴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资料接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资料的接收,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被审计单位)与审计机关在资料送审与接收中的职责,保障审计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资料接收处设在市政府办公大楼六楼郴州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联系电话:2368385)。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项目计划批准文件中规定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对实际建设单位与计划批准文件不符的情况,应当由计划批准文件中规定的建设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单位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审计机关提交《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资料移接交清单》所列资料(详见附件)。对逾期不提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资料的建设单位,审计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明确至少1名项目建设资料管理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应是建设单位参与项目建设管理人员,是送审资料的责任人。建设单位不得委托施工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理送审资料事宜。
第六条 送审资料分为必备资料和补充资料。必备资料是实施政府投资审计必须具备的前置材料。对必备资料不齐的项目,资料接收人员或审计组应当明确告知被审计单位需要补充的资料。补充资料是实施政府投资审计应当具备,但可以在审计过程中进行补充的材料。
第七条 政府投资审计资料接收处的接收人员按规定对资料进行初验,初验不合格即退回审计资料,发出《退回审计资料回执》;初验合格后,接收人员依程序及时将资料送审计组,审计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接收的审计资料进行详细复核验收,以确定送审资料是否符合审计要求。
第八条 接收资料之前,审计机关资料接收人员应当查验送审人员工作证件或授权文件,确认送审人员为建设单位建设管理专职工作人员。
第九条 送审资料的接收。
1.送审资料的要求。所有送审资料均应符合城建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所有文件材料禁用原子笔、彩色笔及铅笔书写,禁用涂改液涂改;纸张大小应满足A4或A3篇幅,左边距空白2.5cm,没有破损或残缺不全的现象。
2.初验送审资料。接收人员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资料移接交清单》对送审资料进行初验,初验合格的,接收人员应当签收,并将《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资料移接交清单》送被审计单位和审计组各1份。为提高工作效率,属市审计局已下达审计通知书的项目,建设单位送审工程结、决算审计资料之前,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审计组,资料接收人员应当通知审计组共同完成资料接收工作。
3.复核验收送审资料。审计组接收资料后,应对送审资料进行详细的复核验收。对发现资料不完备的,应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发出《补充审计资料通知》。审计组在5个工作日内未发出补充审计资料的通知,视为送审资料复核验收合格。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影响审计进度的关键资料需要补充,应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发出《补充审计资料通知》。
4.补充送审资料的接收。建设单位应当在《补充审计资料通知》规定的时限内补齐送审资料。补充送审资料验收合格后,接收人员应当填写《补充审计资料回执》一式两份,被审单位与审计组各执一份。
第十条 接收送审资料后,资料接收人员和审计组应当对送审资料的保管和保密负责。送审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严防资料丢失、损毁或失窃。未经局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送审资料携带出办公地点,不得将送审资料以出借、摘录、复印、拍照等形式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十一条 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当及时将需要归还被审计单位的送审资料归还被审计单位,并填写《归还审计资料回执》一式两份,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组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资料移接交清单》
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资料移接交清单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填报人: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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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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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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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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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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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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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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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类别 |
①预算/②结算/③决算/④跟踪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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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送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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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审 资 料 | ||||||||||
类别 |
资料名称 |
份 |
页 |
类别 |
资料名称 |
份 |
页 | |||
合同 |
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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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决)算资料 |
工程结(决)算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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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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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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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文件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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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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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前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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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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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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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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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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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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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标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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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料 |
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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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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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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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 |
勘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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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材料质量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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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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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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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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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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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会审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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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日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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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程序 |
项目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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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资料 |
监理日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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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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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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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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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专户财务收支资料 |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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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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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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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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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账簿及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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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报建审批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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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等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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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备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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