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郴州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审计“免疫”功能,推动审计事业蓬勃发展。
一、开展以学习贯彻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为主的普法教育活动,并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全省审计机关国家审计准则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审计操作程序。
二、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和审计人员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广泛开展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三、根据国家审计准则并借鉴省厅经验,对现行的审计行政执法流程按计划、实施、审理、执行“四分离”模式进行规范与修订,督促审计人员认真执行审计程序,明确审计执法责任制;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促进整改,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
四、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提高质量意识及精品意识,推动审计质量进一步提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