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市统计局根据资兴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资兴市2012年市直及驻资单位综合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考核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普查和专项调查、定期及年报统计报表、统计月报、年鉴、GDP核算相关支撑指标和本部门统计年报等统计资料的情况;二是按要求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统计工作会议、业务培训会议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的情况;三是部门统计人员持统计从业资格证上岗的情况;四是完成市统计局布置的临时性工作的情况。
由于部门统计工作在GDP核算和基本单位名录建设等统计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资兴市委、市政府2012年进一步强化对部门统计工作的考核,继续将部门统计工作纳入了对市直及驻资单位综合绩效评估的范围,且所占分值由去年的2分提高到4分。
考核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普查和专项调查、定期及年报统计报表、统计月报、年鉴、GDP核算相关支撑指标和本部门统计年报等统计资料的情况;二是按要求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统计工作会议、业务培训会议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的情况;三是部门统计人员持统计从业资格证上岗的情况;四是完成市统计局布置的临时性工作的情况。
由于部门统计工作在GDP核算和基本单位名录建设等统计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资兴市委、市政府2012年进一步强化对部门统计工作的考核,继续将部门统计工作纳入了对市直及驻资单位综合绩效评估的范围,且所占分值由去年的2分提高到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