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审计局文件
郴审〔2011〕56号
郴州市审计局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处),市内审协会、审计学会秘书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形势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的省审计厅《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办法》,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 切实增强依法审计的意识。对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是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审计机关依法审计就是要坚守在宪法规定的岗位上,行使宪法授予的公权力,履行宪法规定的职责,切实做到守土尽责。政府投资项目是财政支出的重要部分,必须纳入审计的范围,否则就没尽守土之责。
2. 切实增强服务“两城建设”的意识。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两城建设”的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不断增加,这些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能不能发挥效益,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审计工作的方针,投资审计人员要更加自觉地把服务意识融入到监督工作中,全面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和服务水平。
3. 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环境特殊、责任重大,面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更加尖锐,这就更需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更需要严格的廉政纪律约束审计行为,更需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否则,在廉政建设上出问题,必将一损俱损,必将极大地破坏我市投资审计体制改革带来的大好局面。因此,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作为审计机关反腐倡廉的重中之重点来抓,具有更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注重审计廉政文化建设
4. 加强审计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是预防腐败的基础工作,要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特点,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5. 加强审计职业道德教育。要培养投资审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职业自豪感。要教育审计人员忠于职守,勤政为民,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自觉遵守廉洁从审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以审谋私,搞权钱交易。通过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审计人员遵守道德规范,提高道德情操,筑牢抵御腐朽思想的道德防线。
6. 加强审计廉政文化建设。要注意发现和培养直接从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人员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弘扬正气。要充分利用好廉政文化阵地,用健康向上、追求清廉的内容充实审计人员的精神世界,让廉洁理念深入机关、家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营造有利于廉洁从审的文化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反腐倡廉规章制度
7. 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人员、聘请专家、中介机构的协审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要加强审计“八不准”纪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审计回访、巡查等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八不准”审计纪律的行为,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8. 严格执行审计回避制度。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项目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等审计准则要求回避的应当主动回避; 2年内承包单位再次被列入审计调查对象的,该项目应当实行主审人员轮换制;中介机构为协审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以及与被审计单位或协审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中介机构应当主动回避。
9. 严格执行聘请专家和中介机构的准入淘汰制度。要通过政府采购择优聘请协审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考择优聘请专家。对聘请的中介机构和专家要加强管理,执行统一的审计操作规范,统一的审计纪律,要严格考核,该淘汰的坚决淘汰,该移送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送。
10. 严格执行审计主体职责制度。审计机关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主体,对审计质量负全面责任;审计项目必须由审计机关人员担任审计组长,审计组长应当对委托给主审或其他成员的事项承担责任;审计机关不得将审计项目整体委托给中介机构。
11. 严格执行现场审计工作纪律。加强现场审计管理是防范质量和廉政风险的基础。政府投资项目现场勘察取证,与被审计对象工程造价审计对账等应当至少有2名审计人员参与,与被审计对象交换意见投资审计室负责人、审计组组长、主审必须参加,原则上总审室审理人员也要参加;与被审计对象对账、交换意见等只能在项目现场、协审中介机构或审计机关办公场所进行;审计人员要合理运用职业判断,保持应用的职业谨慎,需排除的审计事项疑点线索必须在审计记录中记载。
12. 严格执行审计权力相互制衡制度。坚持二审制度,严格把二审与复核区别开来,用高质量的二审制衡中介机构的一审;坚持审计组集体研究制度,审计组在起草审计报告前,必须对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评价意见、审计发现问题、问题的定性及处理处罚等进行集体研究,重大事项必须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进行研究确定;坚持审理制度,要将审计审理当成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点,防范审计风险的总关口。
13. 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要依法实行公告制度,及时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4. 建立审计结果第三方监督制度。要通过引入外地市中介机构、上级审计机关、兄弟市州审计机关、财政评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等第三方机构,对每年审计机关审结的项目确定一定比例重新审计,提升投资审计工作的公信力,确保投资审计人员时刻绷紧质量和廉洁之弦。
15.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负责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已经审计过的项目如果发现问题,应对该审计项目质量进行重新评估,分析有无工作不到位、不廉洁等行为引起的质量问题,发现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
16. 完善投资审计经费保障制度。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从经费上保证投资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廉洁性;要建立投资审计聘请专家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确保聘请专家有一个较好工资待遇。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反腐倡廉各项措施的落实
17.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这是保证审计权力正确执行的关键。领导干部在审计执行中掌握着协调和决定权,面临着更多的“陷阱”和诱惑。防止领导干部被腐败所侵蚀,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监督也是必然的举措和应有之义。
18. 强化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要认真分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权力行使的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找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审计廉政风险预防和控制的措施。
19. 强化审计监督的全覆盖。要通过抓好审计权力行使前的廉政风险评估、行使中的公开透明、行使后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打造覆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控链条,确保审计权力的正确行使。
20. 强化有关部门在监督中的作用。要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在监督中的主导作用,督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重点抓好审计结果第三方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同时,要经常深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一线了解情况,听取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增强监督的有效性;要发挥特约审计员和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活动,使他们有职有权,通过他们了解社会各界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反映。
五、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21. 加强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厅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的要求,坚持从严治审,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审计工作发展总体规划,和审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要定期分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解决出现的问题。
22. 明确职责。“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纪检监察机构要查落实,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要抓好责任分解,严格考核制度,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推动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审计 基建 反腐倡廉 意见
郴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1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