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是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九五”期间以来,我省科技计划管理实行了一系列改革,通过引进竞争机制,实行项目评审制、领导负责制、课题首席专家制和监督审计制,较好地发挥了科技计划在科技工作中的核心位置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面对全球科技经济一体化、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科技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有利于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新型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是新形势下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重要任务。现就进一步深化我省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与改革目标
科技计划管理在整个科技工作中处于核心位置,科技计划管理体制的改革必须围绕科技工作总体思路进行,其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动力作用,突出“创新、创业、创环境”三大任务,构建我省新型科技创新体系框架,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为推进我省工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大省向经济强省转变,实现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作贡献。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科技计划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化改革,优化环境;突出重点,加大集成;滚动支持,形成产业。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达到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目的。
科技计划改革的目标是:一是建立符合生产力发展规律灼科技计划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二是建立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为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提供支撑的运行体系,促进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实力的增强;三是建立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的有效机制,促进科技要素的优化集成、科技人才快速成长和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四是建立新型科技创新体系框架,充分体现对工业化进程的推进作用;五是建立科技计划高效快捷的管理程序,加快计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和信息化。
二、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
(一)坚持省级计划与国家计划对接的原则
国家科技部实施“3+2”的科技计划,包括3个科技项目计划和2个环境与条件建设计划,这是遵照我国科技发展国家目标需要而设置的。为保持我省科技计划与国家计划的对接,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我省将确立以三大科技计划为主的省级科技计划框架(“2+1”计划框架),包括基础研究、科技攻关两个项目计划和一个环境与条件建设计划。
(二)坚持科技计划与全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协调的原则
科技计划必须服务于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省委省政府提出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转变。对此,科技计划要突出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促进工业化为主要目标,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提高我省工业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
(三)坚持科技计划与“十五”计划一致的原则
“十五”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十五”科技发展计划专项是我省具有法律性、科学性的计划文件,科技计划必须与“十五”计划保持一致性,做到整体上有目标,阶段上有任务,措施上有保障,保持科技工作的连续性、持续性和系统性。
(四)坚持科技计划优化与计划管理体制完善相结合的原则
科技计划的制定要依据我省科技实力基础和科技发展特点,突出优势领域和特色领域,通过科技计划的指导,使一些领域成长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源泉,在国家甚至国际上具有竞争优势。同时,科技计划管理要简化程序、增加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
三、科技计划体系与框架的主要内容
围绕我省科技工作“创新、创业、创环境”三大任务,我省科技计划总体布局是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环境建设计划。
(一)基础研究计划:包括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院士基金、中青年基金)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两个层次。基础研究计划要结合我省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攻关,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源头创新和原始性创新上取得突破性成果,使我省在高技术前沿领域抢占制高点。基础研究计划鼓励跟踪国内外学科前沿,鼓励联合、协作,鼓励单位根据自身的优势与特色,形成学科特色和学术梯队。
(二)科技攻关计划:包括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四个层次。
重大专项要体现推进我省工业化进程为目标,集中有限资金,实行系统支持,实现滚动发展。要围绕我省工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设置专项,联合攻关。重大专题项目的实施,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学研结合为主要模式,以推进主导产品形成规模效益即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育、发展和壮大为目标。要建立重大专项招标筛选的评估体系和动态评价制度。列入重大专项的项目要体现创新度、集成度、产业关联度和显示度,通过3—5年的重点支持,形成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标志性工程”。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我省优势领域的技术创新,通过攻关,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成果。当年重点项目由专业处室从地方和部门申报的新项目中筛选。为体现滚动支持,可从往年列入科技计划的重点项目中,经中期评估择优推荐,由综合计划处直接组织或者由综合计划处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
一般项目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和重大社会发展专题,由各地方和部门申报,各专业处室对项目实施立项、监督、评审管理。
指导项目旨在鼓励地方科技创新。对各地方和部门的重点项目、特色项目、优势项目予以立项支持。
(三)科技创新环境建设计划: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产业化环境建设,包括星火、火炬、成果推广、重点新产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兴贸、国际科技合作、科技扶贫、软科学研究等计划。二是科研基地与科技条件建设,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区及科技园、中介服务机构及孵化器建设、信息网络建设等。
科技创新环境建设计划重点解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及科技产业化过程中的环境建设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问题。长期以来,我省科技条件建设相对滞后,出现了一些不适应我省科技创新形势的情况,需要进行调整、优化,实施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要重点推进科研基地和科技条件建设计划的管理改革,按照“突出重点、择优扶持、有进有退、动态管理”的原则,“十五”期间重点支持8-10个重点实验室和8-1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择优支持50个高新技术企业率先建立企业研发中心,以产业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技术创新为主体,使之逐步在全省甚至全国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要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咨询、评估、服务等社会化职能。重点项目立项都要采用评估制度和招标制度,实行专家咨询与领导决策相结合。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科技计划工作的指导,重点支持地方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对区域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地方科技计划项目。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建设,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服务科技管理,实现科技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
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与环节
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年度计划编制、管理流程确定、项目资金配置、项目监理和成果评价。年度计划的编制要强调规范化和时效性,并与各专项计划紧密衔接协调,作好计划编制的总体布局和框架的确定。计划管理流程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确定。项目资金配置要突出重点,加大集成,尤其对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要重点投入,并争取多方面的资金集中投入。项目监理和成果评价工作要按项目计划任务规定的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和管理服务,同时促进项目完成后尽快实现成果转化。
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主要环节是项目立项、跟踪管理和验收。要积极引进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实行项目评审制、项目招投标制、领导负责制、课题首席专家制和监督审计制。使科技计划在管理内容上不断充实,在管理程序土。不断规范:省级科技计划每年11月底发布申报指南,3月20日以前完成立项受理,5月20日以前完成一般项目的下达和重点项目、重大专项的筛选,6月20日前完成项目立项评估论证,7月20日前完成年度计划编制工作,8月底前完成项目经费下达任务。要建立健全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计划项目的研究动态和信息,对列入计划的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要严格按计划合同或者计划任务,书进行验收。要充分调动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五、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工作要求
(一)增强五个意识
一是工业化意识。工业化是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必须把推进工业化进程,作为加快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战略选择。各级科技部门必须增强工业化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的重大战略决策上来。
二是创新意识.推进工业化进程,需要用创新的观念、创新的思维来指导工作实践。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准确把握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态势,特别注重宏观战略问题的研究,善于从战略层次上审视和处理与科技工作相关的问题,提高科技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水平,实现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
三是市场意识.要转变观念,科技计划的管理要遵循科技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理论,按照科技自身发展和市场需求选择项目立项,按市场机制配套科技资源,按市场需求确定政府部门服务科技的内容。在重点项目的立项上,要把市场需求作为第一要素,在项目提出和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引入竞争机制,择优支持。
四是全局意识.要把科技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重大计划相互衔接起来,树立全局意识。各类科技计划要服务于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省级科技计划同国家级科技计划的关系,省级科技计划与市州和部门科技计划的关系,省级科技计划内部各专项计划之间的关系。要充分调动地方、高校、院所、企业、以及全社会力量投入科技工作,形成地方、部门、高校、院所和企业相互结合、共同促进的新型科技管理体系。
五是服务意识。要树立为科技人员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科研单位和企业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扩宽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
(二)加快“五化”步伐
要通过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现“五化”目标即: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要把科技计划的科学化管理贯穿于计划管理全过程,不断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办法》、《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审计监理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管理。
要制定完善科技计划管理操作规程,明确不同类型计划的管理程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要加快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省科技信息港平台的作用,推进我省科技管理办公自动化、信息化进程。省科技厅所有计划指南、申报要求、申报表格、相关通知均应在网上发布。尽快开通在线政务,实现项目网上申报、评估、监理、验收鉴定等管理。同时,通过科技信息网络建设,为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构建共同的信息交流平台。
(三)改进工作作风
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结合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特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转变观念,克服浮躁之风,形式主义之风, 自觉维护科技部门的权威和科技人员的声誉。
要打破单位之间、地域之间、行业之间的界限,努力实现学科、学术间的交流融合和科技信息、资源的共享。树立团队意识,形成科技攻关梯队,增强整体协同攻关能力,彻底改变过去小而全、封闭式的科研攻关现象。要遵循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发扬刻苦耐劳、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提高科技成果的创新水平和成果产业化水平。在科技攻关过程中既要鼓励成功,但也要容忍失败,这是合乎科技活动自身规律的。
要进一步提高办事透明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在实施评估、招标过程中,中介机构和咨询专家要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意识,遵守评估纪律。要改变过去重立项轻实施和项目重复申报、“包装申报”的现象,杜绝项目申报、监理和成果鉴定或者评审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的现象,凡发现单位与个人作假申报者,取消两年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
湖南省科技厅
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