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四、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组织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申报;提出财政性建设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规划全市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跨县市区城镇群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统筹促进罗霄山片区及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市对口支援新疆有关工作。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市节能监察、考核的组织、指导、协调;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再生能源产业政策,组织实施相关产业(煤炭除外)标准,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研究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意见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煤炭物流规划布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煤气层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和相关信息发布,负责市内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和管道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推进能源科技进步;拟订并监督实施电力普遍服务政策。
(十二)编制和执行全市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十三)协调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牵头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五)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六)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与规划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法规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外经和财政金融科、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科(两型社会建设科)、农村经济科、能源科(对外称郴州市能源局)、基础产业科、工业和高技术产业科、服务业与经济贸易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节能监察科)、社会发展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科(郴州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价格调控科、商品服务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机关党组织按章程设置,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管理郴州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郴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郴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郴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郴州市价格监测中心)、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编制100名,其中:行政编制84名;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实有人数行政编制81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于2016年转交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 市价格认证中心;
3.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四、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338.9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236.2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2.7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36.58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791.8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55.3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33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4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36.5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90.8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45.7万元。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38.9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581.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278.37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16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293.70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57.7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无
②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业务工作经费支出6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向中省争取项目而发生的差旅费、印刷费、咨询费、项目评审经费等,以及为争取项目而发生的聘请人员发生的劳务费等,用于保障我委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而产生的业务工作经费。
b、征收成本支出102.7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进行检查罚没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17.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85万元(其中:运行费38.85万元),公务接待费64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减少39万元,减少原因是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增加5万元,是因为我委2018年将安排2人出国考察,比上年增加1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增加7万元,是因为我委车辆老化维修费用会相应增加,公务用车增加及燃料费上涨会增加公车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较上年下降51万元,是因为我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
六、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郴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等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3.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6.53万元,上升48.96%。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93.5万元,其中:其中:货物类190.6万元、服务类187.9万元、工程类1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2338.93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共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共的办公用房800平方米,业务用房408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无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8年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