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全市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郴州建设,突出“森林调优、湿地提质、城乡添绿、产业增效、管服做精”的年度工作主题,加快森林生态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加速林业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根据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19〕2号)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 部门概况
(一) 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委〔2010〕5号)《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委〔2010〕6号)和《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发〔2015〕3号),郴州市林业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① 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②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
③ 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④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⑤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
⑥ 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⑦ 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⑧ 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⑨ 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
⑩ 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拟订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市林业局内设10个行政科室和6个直属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34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核定事业编制55名。
3、在职人员情况
我局现有在职人员,88名,其中行政编30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53名,政策性安置退伍安士兵4名(不带编)。
4、2018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②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推进产业增效。二是推进生态扶贫。三是建设秀美村庄。
③加快推进生态郴州建设。继续实施《生态郴州建设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做好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国家验收工作,抓好全市生态文明户外广告宣传、“生态文明随手拍”等宣传活动。
④切实抓好林业资源管护。一是抓森林防火防灾。确保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实现全年森林火灾零死亡的目标。二是抓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三是抓林政资源管理。继续推进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结合实际出台新的禁伐禁伐政策,调低控紧森林资源采伐量。四是抓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⑤全力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二是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试点。三是强化林业改革与科技创新。
⑥扎实提升林业管服水平。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8年全局总支出为3565.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等)为1297.3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维修费、项目支出等)为1862.4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787.43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359.8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业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46.1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6.17万)。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我局2018年度的基本支出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657.17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的发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离退休人员的各项奖金,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和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5.06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三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我局的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实行“集中管理,预算安排,经费包干,加强管理”的原则。单位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财务负总责,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财务,分管财务领导、计划财务科对局长负责,实行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21.67万元,完成预算的16.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4台,),完成预算的45.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0批,共计54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4.53万元,下降7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59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19万元,降低4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4万元,降低66.0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7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为1855.48万元,该部分项目资金来源包括部门预算中的财政拨款730万元,上年度未用完的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125.48万。我局按照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严格核算项目资金,让项目的钱真正为项目服务。主要为:
运行维护费支出230万,主要用于于维持机关运行而设置的项目资金。
业务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设置的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进行管理,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执行。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一)组织情况分析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局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并安排了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市财政的规定,对项目进行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
(二)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挤占,加强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实有资产总额为78555890.31元,主要由以下两部分构成: 流动资产58660298.84元,占资产总额的74.67%,主要为银行存款及财政应返还额度; 固定资产19895591.47元,占资产总额的25.33%,主要包括专用设备、办公设备、视频监控系统、汽车、房屋等。
经认真统计、对比,我单位资产状况良好。
我单位国有资产没有对外投资,出租以及出借为栏杆塘4号土地和栏杆塘老办公楼土地,所得收益均上缴市财局资产管理处。2018年处理了3台车,其中1台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2台车交市公车办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全部上缴市财政局。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全市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郴州建设,突出“森林调优、湿地提质、城乡添绿、产业增效、管服做精”的年度工作主题,加快森林生态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加速林业产业发展,全市林业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创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圆满完成。我市于今年4月份正式启动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申报工作。5月中旬,经刘志仁市长批准同意后正式向国家林业局呈报《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的函》,同时积极做好了申报书、申报相册等资料准备工作。5月底,我局主要领导带队赴国家林业局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国家林业局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11月,我市申报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评审通过。12月16日,在2018中国森林旅游节开幕式上,我市被授予“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荣誉称号,成为该批次全国仅有的6个获此殊荣地级市之一。
(二)生态郴州建设全面推进。一是继续实施生态郴州建设四年行动计划。二是大力推进退耕还林还湿试点项目。三是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建设。
(三)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长江珠江防护林、特色林、退化林修复、石漠化综合治理、退耕还林、国家储备林等工程,突出“一湖两河三江”生态屏障工程建设。
(四)资源管护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抓实森林防火工作。二是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三是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四是抓好林政资源管理工作。
(五)林业产业经济稳步壮大。全市全年林业总产值达399.66亿元,同比增长12.09%,其中第一产业产值达148.73亿元,同比增长12.7%;第二产业产值达130.75亿元,同比增长9.14%;第三产业产值达120.18亿元,同比增长14.68%。
(六)林业争资立项取得突破。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向中央、省争取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林业贷款贴息项目、林区道路建设项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公共管护支出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油茶产业基地建设示范项目、油茶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等方面各项资金,全年共争取中央、省级林业资金5.209亿元,同比增长10.02%。
2018年将继续积极向市财政汇报、协调,确保林业整体支出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存在不足。例如单位当年新进人员,财政只增加新进人员的工资,新进人员的五险一金和年终奖金都需要单位自己承担。由于统计口径不同,财政预算的社保缴费基数与社保计算的社保缴费基数不同,导致实际社保缺口大,差额都需单位自行承担。公用经费2018年财政预算较少,但我局实际支出较大,包括办公费、物业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等,与预算差额大。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请求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林业人员、公用经费的保障。进一步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林业项目后续资金到位,后续管理到位,更好的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附件:
郴州市林业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