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郴州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省、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狠抓制度落实、规范执法行为;狠抓作风能力、提高审计水平;狠抓审计质量,突出行政程序;注重宣传普法、打牢普法基础的总体思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坚持科学审计理念,强化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效果,更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当好公共财政“卫士”,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认真开展学法活动,增强审计人员法治观念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通过组织会前学法、邀请法制专家举办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督促审计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机关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审计人员的法治观念,做到依法行政,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加强审计质量控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继续坚持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执行“四分离”制度,做好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及审理工作,认真组织审计业务会议。对行政处罚案件及时督促审计组上行政处罚案件平台,及时公开透明执法。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进一步创新评选方法,探索成果展示方式,发挥优秀审计项目在提高质量、防范风险、提升素质等方面的示范作用。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有效监督行政行为
一是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的查处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三是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的要求,修订《郴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布办法》,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推动公共资金的来源、分配、管理以及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之下,增强审计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政权力、履行职责。积极部署组织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案卷评查工作、并进一步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办案水平。
五、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在审计中,监督检查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财政、金融、土地、税收、环保等重大经济决策及中央、省市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促进政令畅通;揭示和反映重大违法犯罪问题和经济线索,切实加强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重大决策失当、重大管理漏洞等事项的揭露和查处;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督促和约束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用权。
六、加强审计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工作根基
根据审计工作实际,结合《审计法》《审计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梳理完善审计质量管理制度、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办法等相关审计制度,促进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