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县林业局启动财政造林补贴面积调绘工作,整个工作将在一个月时间内完成,其中外业调绘6月20日前完成,内业资料整理6月底完成,此次调绘成果将作为2017年度财政造林补贴兑现的一个重要依据。
2012年,我县列入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县,全县开始实行财政造林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亩,2013年起,中央财政补贴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乔木林和油茶林补贴标准提高到200元/亩,经济林和迹地造林保持在100元/亩的标准。县政府为充分调动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同时规定2013—2017年间,对享受中央财政100元/亩补贴的造林类型一律配套到200元/亩的标准,并实行造林补贴普惠制。当年采用良种苗木,在宜林荒山荒地、火烧和采伐迹地、低质低产林地和坡耕地造林的,造林面积不少于1亩,经县检查上报,国省核查合格的国有林场、农民和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造林主体都可以享受造林补贴。据统计,2012-2015年,我县共完成财政造林补贴面积56455亩,补贴金额938.6万元,惠及农户1.8万户,促进了全县造林绿化,提高了林农直接收入,推动了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协调发展,实现了嘉禾生态增效、林农增收的“双赢”目标。
此外,林业局营林股负责同志也对笔者表示,2017年以后,对人工造林和林木后期管理的方面,县政府将会依据上级的相关精神会出台更多的支持政策,对有造林意愿的,希望在每年的11月底前向林业局进行积极申报,对未申报的,一律不列入补贴范围。同时,他也表示,对全县的省市扶贫村和贫困户,将会优先和倾斜安排计划,希望积极主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