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审计局
关于印发《郴州市审计机关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处),市审计学会、内审协会秘书处:
现将《郴州市审计机关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郴州市审计局
2015年4月13日
郴州市审计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5年,郴州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纪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审计工作中心,严明党的纪律,切实改进作风,有效预防腐败,从严治理审计队伍,打造审计铁军,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把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使党的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把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同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站稳政治立场。
2.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以党的纪律和各项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杜绝在党纪国法等原则问题上搞变通、作选择、打“擦边球”的现象。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五湖四海,决不允许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搞山头主义和小圈子。自觉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决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违背组织决定,搞非组织活动。各级领导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党的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担负起严格执行纪律的领导责任,增强纪律的执行力。
3.强化执纪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及时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落实。按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要求,坚决反对和认真处理一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4. 充分发挥审计反腐败利剑作用。加大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促进政令畅通。紧盯财政资金管理、公共工程建设、银行贷款发放、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处置和国有企业投资经营等重点环节,严肃揭露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骗取侵占、奢侈浪费、毁损资源、破坏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对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楼堂馆所清理情况的专项审计。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动惩戒问责,促进规范用权。
5.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审计监督权和人财物管理权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实现对权力运行各环节廉政风险的全面防控和有效预警。加快构建符合审计机关特点的廉政风险动态管理机制和科技防控系统,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审计业务工作和内部事务管理流程中。对贯彻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审计现场监督管理,改进重点审计项目廉政检查工作。坚持审计回访制度、廉政监督员制度、审计结果第三方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项规定,严肃查处与纠正存在的不廉洁问题,努力提高审计机关公信力。
6.严肃查处审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规范,对群众反映的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党风廉政方面问题线索规范管理、及时核实。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审计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跑官要官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款相互宴请、利用各种名义收受下属和被审计单位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八不准”审计纪律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
三、扎实推进作风大提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7.扎实开展作风大提质活动。要以“适应新常态,深化好作风,服务大发展”为总目标,以扎实开展作风大提质活动为总抓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形成风清气正、心齐气足干事创业的生动局面。重点是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如何把好作风建设“深化下去,拓展开来”的问题,进一步打响郴州作风建设品牌。要聚焦中心提质作风,以作风大提质来促进产业、交通、城市、民生“四大提质”。要聚焦纠“四风”提质作风,要聚焦防“四小”提质作风,切实开展“为官不为”整治活动,开展“政风作风评议”活动,开展反“四风”树新风活动。同时,要通过完善专项检查制度、责任倒查制度、作风监测制度提质作风。
8.注重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建立作风建设专题调研、形势分析和预测预判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作风建设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以及“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清晰看到“隐身衣”下的各类“四风”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做到情况掌握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延,防止“四风”问题变种频出,卷土重来。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9.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以及纪检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签字背书”、约谈、监督检查、工作评估等机制,将“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加强考核成果运用,落实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一案三查”,建立刚性的、面向领导干部个人的追责机制。
10.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坚持分层分类分岗施教,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两个责任”主题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筑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深化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坚持正反典型教育,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使党员干部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
1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述职述廉等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根据要求开展抽查核实,加强对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高度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实施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2.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兼职廉政监督员制度,改进审计现场和审计组监督方式方法。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对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强化基础工作,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履职能力,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各县(区、市)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处),市审计学会、内审协会秘书处要按照市委、政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工作要点部署实施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局将以适当方式对各县(区、市)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处),市审计学会、内审协会秘书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