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巩固国家森林城市”精品工程(天坑治理)
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郴州市林业局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有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的工作职能。市林业局成立了城市大提质工作领导小组,由李群伟总工程师担任组长,种苗站、绿化办、南岭植物园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抓好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招标、组织施工、技术指导和抚育管理、检查验收等工作,并协同“市三创办”、市财政、市审计等部门做好质量监督和结算审计工作。“巩固国家森林城市”精品工程(天坑治理)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是对城区周边废弃采石场进行裸露山体治理,进行生态修复,达到覆绿效果。
(二)专项立项情况。
该项目立项依据是为巩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整体提升我市绿化质量和水平,根据《郴州市城区黄土裸露绿化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和市政府的相关批复意见,同意建设该工程。市发改委于2016年11月下达了(郴发改批〔2016〕41号)批文。根据立项批复,由我局对城区周边及厦蓉高速、107国道、西河流域范围内废弃采石场进行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为增湖街道塘尾村采石场、石盖塘街道五星村采石场、良田镇枧石塘采石场、许家洞板屋村采石场,并对废弃采石场周边黄土裸露地进行覆绿。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交通干线的延伸,沿线采石场相继被关停,大家目前所处的苏仙区坳上镇沙江村采石场,毗邻京广铁路及厦蓉高速郴州南出口交汇处,地理位置重要,裸露的天坑已成为这条主要交通干线一道醒目的伤疤。 “巩固国家森林城市”精品工程(天坑治理)设计思路是通过在天坑崖壁构建混凝土种植槽,客土种植常春油麻藤、爬山虎、迎春花等藤本植物,充分利用现场环境对坡面进行草灌喷播、马尾松点播,地面辅以种植桉树等速生乔木进行遮挡的方式,对天坑进行立体绿化。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由市财政列入2017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市财政1000万元资金已一次性拨付到我局账户。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4月,项目已支出项目可研经费2万元。目前已发生项目设计费用、造价咨询费用,因财政投资评审未最后完成,仍未付款。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财务资料完整情况等)。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及我局财务报账制度执行,执行行政会计核算制度。根据审计部门要求,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金额70%,因工程均未开工,目前没有支付工程款。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局相关责任科室及纪检监察人员将全程参与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由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及局长签字报账,并接受财政局相关科室的监督。已支付的项目可研经费报账财务资料包括合同原件、政府采购备案表、发票。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2016年11月,我局将准备实施的项目分别报送了财政投资评审,目前除采石场周边裸露黄土治理项目未完成财评外,其他项目均已取得评审结果。
(二)专项未如期完成的因素分析
根据市委、市政府在4月20日前完成西河湿地岸线绿化提质的任务要求,3月29日,市委副书记陈雪楚主持召开了西河岸线绿化提质工作评审会,形成了《关于西河湿地岸线绿化提质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郴阅〔2017〕6号)。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市财政年初也未安排相应预算资金,我局建议将2016年市城区周边“巩固国家森林城市”精品工程(天坑治理)专项资金(1000万元)结清少量项目前期费用后,将剩余资金投入到西河岸线绿化提质项目建设及对相关县、区的以奖代投,以确保西河湿地岸线绿化提质项目的顺利实施,目前正在与财政、市政府协调请求过程中。
郴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