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1、单位组成:郴州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隶属于郴州市粮食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于2008年10月成立,位于郴州市郴江路43号,内设综合部、检验部2个部门。(1)综合部 组织协调中心日常事务、财务、人事;负责文秘、文电、会务、保密、档案、信息、政务公开、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制定和执行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编制会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2)检验部 组织对检测任务进行检测;对化学试剂和标准溶液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其他有关的质量体系文件,及时进行内审和管理评审。
2、单位职能:负责郴州市及其所辖11个县(市、区)的粮油及粮油制品的检验监测工作;负责辖区内放心粮油、军供粮及陈化粮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国家及省制定的粮油质量标准的执行落实情况;全面完成辖区内国家和地方储备粮质检任务;承担粮油市场经销单位的粮、油及粮油制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工作,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单;负责每年辖区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摸清粮情,为制订政策提供数据,落实以质论价政策;负责组织辖区内粮食质检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和政策法规学习;负责帮助辖区内粮食企业筹建化验室并进行业务指导。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为8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办公行政支出,主要内容为:工资福利支出53.0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7年我中心基本支出57.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会务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会议费、“三公”经费等支出预算管理,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厉行节约信息公开;二是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了我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财务规范化管理,抓好内控体系和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大对工程和维修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管。
2.“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大对“三公”经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三公”经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17预算数 |
2017实际数 |
2016年实际数 |
与2016年 同比(%)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0 |
0 |
0 |
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 |
0 |
0 |
0 |
0 |
公务接待费用 |
1.8 |
1.25 |
1.45 |
-13.8% |
合 计 |
1.8 |
1.25 |
1.45 |
-13.8% |
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比预算节约0.55万元,其中:
1.公务出国费比预算节约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比预算节约0.55万元;
3.车辆运行费比预算节约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7年我中心粮油监测项目收入20万元,支出19.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43万元。
我中心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跟踪问效、责任追究的原则进行管理。
1.项目资金组织情况分析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申报采购计划,采用结算方式采取公务卡或者直接支付的形式。购置的固定资产按照要求录入《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将项目支出情况按预算科目编报财务决算。
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预算,对项目资金管理制定了管理办法,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重点工程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有责任。建立专项资金内审制度,通过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增强自纠能力,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本中心没有预算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17年我中心按照《郴州市财政局转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郴财资【2016】4号文件精神进行了资产大清查,完善了《湖南省行政事业资产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并向市财政局上报了2017年资产清查报表,报表反映本中心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相关账务合规。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7年,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0分,主要绩效如下:
中心以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郴州市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及抽查、各级储备粮轮换检验、地方库存粮食质量抽查检验、政策性粮食检验、原粮卫生监测、放心粮油检测等工作,全年共检测样品756份。
一是开展政策性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对军供粮油实行每批必检,严格把关,确保部队官兵能够吃上放心米、品质油;中心定期对储备粮进行采样检测,确保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全市储备粮质量状况。“放心粮油”是我市粮食部门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我们配合市局积极把关粮油质量品质,确保“放心粮油”买得舒心、吃得放心。
二是做好收获粮食品质测报。收获粮食品质测报是中心的重点任务,中心全员行动,提早准备,明确责任,克服人员少,路程远等困难,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质保量地完成国家、省级样品采集,运送等工作。中心对于市级监测样品,明确责任和时限,加班加点,按时完成了市级检测任务。
三是加强全市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协助市粮食局落实《郴州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到安仁、桂阳、永兴、资兴等市县区指导检验室建设。先后三批组织检验技术员技术培训班,培训检验员21人次积极申报“中国好粮油”项目,帮助桂阳、永兴、安仁等县市区编写粮食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可行性报告, 为安仁县纳入中国好粮油示范县,质检中心取得“优质粮油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体系建设项目,起到很好的作用。
四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检验水平。近年来粮食质量问题日益突出,粮食质检队伍建设刻不容缓。中心多次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的各项技能培训和对比考核,进一步提高检验技术和能力。一是参加了省粮科院“真菌毒素快检”专题培训班、岛津公司仪器分析培训班,二是参加全省粮食质检机构培训和能力比对活动,参加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郴州检测成绩为93.5,全省优秀单位。三是通过了省质监局组织计量认证单位的能力验证。参加了省质监局组织的脂肪酸脂含量的测定,成绩良好。四是参加“检验检测机构新认证准则”学习班,完成各项管理体系文件顺利更新改版。五是通过了国家粮食局对粮食质检机构的能力检查,顺利通过飞行检查,并且取得优异成绩88分,为上半年国家局检查的最高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中心预算整体支出虽然保证了各单位的正常运行和职能履行,但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尚需完善。目前单位预算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财政对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预算实行定额标准管理。公用经费按定额进行分档预算,标准的确定与实际执行差距较大,追加预算困难,导致公用支出挤占项目经费的情况。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为了保证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力争在预算编制管理上更精细化、科学化,确保各项开支更规范、合理,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创新机制,按需分档。对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以打造“更好服务型政府”为原则,针对职能履行进行分档,以实际需求为主线,划定分档标准。
(二)基数预算与零基预算相结合。将预算没有安排的突发项目,在严格审查符合政策法规的情况下,按零基预算原则给予补足,并在预算下达时精细到目级。
(三)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强化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关键环节要更有严格审核和监督,对于一些形式环节进行精简压缩,更好地提高效率。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资金结余、预算调整率两项指标扣分有待商榷,应使之更合理和科学。
郴州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