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投资项目不重不漏及时入库,今年以来汝城县发改局、统计局联合对新报批的项目实行统计追责制度,要求全县新建项目在投产建设前必须与县统计局签订《汝城县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责任表》。明确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四个方面的责任:一是项目建设单位要明确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专业人员;二是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规范的投资统计台帐,及时报告项目开工、进展、竣工情况,确保及时反应建设进度;三是项目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将投资报表报送至县统计局; 四是不按时上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投资统计落实情况作为固定资产投资和统计工作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这一举措,确保了投资统计不重不漏及时入库,促进了全县投资统计工作的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