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林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
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是一项国家扶持林业发展的惠民政策。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将“扩大林业贴息贷款覆盖面”列入了2017年政府工作任务。为加强我市林业贷款贴息工作,推动林业事业的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林业贴息贷款的重要性
林业贷款贴息政策的实施,有效撬动了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林业建设领域,促进了林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配置,增强了林业产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但在实施过程中,我市因宣传不到位、指导不到位、贷款难到位等问题,致使我市贴息项目较少,贴息额度不大。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林业贷款贴息的重要性,引导更多的信贷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我市林业建设领域,充分发挥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四两拨千斤”的经济杠杆作用,以推动我市林业生态建设,促进民生发展,增强林业产业活力。
二、正确理解国家林业贷款贴息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9 号)规定,林业贷款贴息是指中央财政对各类银行 (含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 发放的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安排的利息补助。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先付后贴的方式,年贴息率为 3%,对贴息年度 (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该项目申报包括项目计划申报和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报两部分,实行逐级审核申报制度。由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申报资料。
三、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服务能力
各县市区要加强林业贷款贴息工作的组织领导,由计财部门牵头,林产、造林、林场、油茶等相关部门配合,确定专人负责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的申报、审核、检查验收等工作。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人员要准确掌握贴息政策,熟悉操作规程,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计划、贴息资金申报工作,切实把国家支持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更好地服务于林业建设。
四、加大宣传引导,发展林业产业
要进一步加大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把宣传工作覆盖到社会各个层面,扩大认知面,增强影响力,使更多的林业企业、造林大户、油茶种植户、林农充分知晓政策,了解政策,正确引导他们利用国家支持政策最大限度的投入社会资本,重点发展工业原料林、林下经济、木本油料、森林康养、森林旅游、林木种苗、花卉苗木楠竹等产业,使林业产业化顺利发展。
五、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审核程序
一是要严格审核申请资料,引入银行征信查询林业贷款是否真实,从源头上杜绝虚报、冒领贴息资金情况的发生。二是审核财务资料,贴息单位是否建立了财务核算,对贷款项目是否进行了规范核算,林业贷款是否用于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是否实施等等。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单位,加强指导,责令改正;对骗取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不但要收缴违规贴息资金,还要取消其申请资格。
六、主动协调,积极争取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配合申请单位主动与财政、金融部门协调,争取帮助和支持。按照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文件精神,精准扶贫县由省财政厅直接列报计划切块下达,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财政的衔接、沟通,争取精准扶贫整合资金用于林业贷款贴息;非贫困县要加大信贷力度,扩大林业贴息贷款覆盖率,使更多地林业企业、造林大户、油茶种植户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郴州市林业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