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13年度市级
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4]5号)和《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14]6号)要求,我局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单位自查自评、绩效评价组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核实以及征求专家意见等程序,对2013年度市级林业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现将《郴州市2013年度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随文呈报,请审阅。
附件:郴州市2013年度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郴州市财政局
2014年9月30日
附件
郴州市2013年度市级林业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13年度市级林业专项资金项目,包括植树造林补贴资金项目和林业产业转型资金项目。
2、项目单位。郴州市本级及全市11个县市区植树造林单位和各林业产业转型单位,项目归口郴州市林业局管理。
(二)立项情况
1、立项依据
(1)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森林郴州”建设的决定》(郴发[2012]12号);
(2)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郴办字[2012]101号);
(3)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植树造林补贴的通知》(郴办字[2012]103号);
(4)郴州市林业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5)其它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规定。
2、立项内容
(1)植树造林补贴资金项目。基本为公益性质项目,主要用于提高全社会植树造林积极性,加快我市三年城乡绿化攻坚步伐,推进“森林郴州”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努力提高林业资源总量、质量和均量,提升全市绿化美化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打造天蓝、地绿、水净、宜居的绿色郴州。主要内容为2012年12月1日到2014年6月30日期间符合要求的1亩以上的人工造林补贴,涉及范围包括市本级和县市区各植树造林主体,工作要求按郴办字[2012]103号文件执行。
(2)林业产业转型资金项目。基本为产业引导性质项目,主要为贯彻落实《绿色湖南建设纲要》,全市实行封山育林(禁伐)工程,原来依靠采伐木材及经营木材的维持生存的林农、企业和国有林场面临困境,需建立产业转型引导资金,引导这部分传统林业经营者积极进行结构调整、产业转型。涉及范围包括全市境内的林农、企业和国有林场。
3、可行性论证。项目申报实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森林郴州”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配套措施,市委、市政府对“森林郴州”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行了战略部署,成立了由市主要领导挂帅的高规格领导机构来推动活动开展,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类似领导机构,项目的实施不仅绿化、美化郴州的人居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同时能带动农林企业和农户致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因此项目立项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三)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总投入约6000万元,其中2013年市本级财政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具体为植树造林补贴资金1000万元,林业产业转型资金100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3年度市级林业专项资金预算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植树造林补贴资金 |
林业产业转型资金 |
合计 |
|
市本级 |
市本级小计 |
44 |
160 |
204 |
市林业局 |
34 |
43 |
77 |
|
市兰花协会 |
5 |
|
5 |
|
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
|
10 |
10 |
|
北湖公园 |
|
10 |
10 |
|
市农科所 |
|
20 |
20 |
|
市脐橙中心 |
|
10 |
10 |
|
市野生动物收容站 |
|
4 |
4 |
|
市政协 |
|
8 |
8 |
|
市南岭植物园 |
|
40 |
40 |
|
市林科所 |
5 |
|
5 |
|
市政府办生态文明调研 |
|
5 |
5 |
|
郴州市致远园林绿化公司 |
|
5 |
5 |
|
郴州市天湖绿色食品公司 |
|
5 |
5 |
|
县市区 |
县市区小计 |
956 |
840 |
1796 |
北湖区 |
151 |
75 |
226 |
|
苏仙区 |
110 |
128 |
238 |
|
资兴市 |
61 |
77 |
138 |
|
桂阳县 |
140 |
55 |
195 |
|
宜章县 |
104 |
76 |
180 |
|
永兴县 |
42 |
71 |
113 |
|
嘉禾县 |
73 |
49 |
122 |
|
临武县 |
114 |
41 |
155 |
|
汝城县 |
47 |
50 |
97 |
|
桂东县 |
50 |
164 |
214 |
|
安仁县 |
64 |
54 |
118 |
|
合 计 |
1000 |
1000 |
2000 |
(四)预期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1)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全面启动实施系列森林生态建设工程,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全市造林13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6%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平方米以上;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江、河、湖、库等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5%以上;公路、铁路等道路林木绿化率达85%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村庄绿化率达35%以上;城市森林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到2014年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2)林业产业结构得到有效调整,一是大力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二是发展生态旅游业,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品牌;三是发展郴州特色经济林,重点发展楠竹、油茶、珍稀干果和精品水果等;四是实施苗圃培育工程,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推广使用乡土树种,乡土树种占全市绿化树种80%以上;五是发展林下经济,拉长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六是支持国有林场转型,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其职能转向以林木管护为主。
2、阶段性绩效目标。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的主要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决定中植树造林补贴政策和林业产业转型补贴政策,推动全市植树造林活动和林业产业转型工作全面开展,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应完成项目规划设计与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全面开展项目实施工作,2013年度全市完成造林任务41.5万亩,为2014年全面完成项目的检查验收创造条件。
二、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1、评价指标。按照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市级林业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14]6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评价指标分为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两大类,其中业务指标占70%权重,财务指标占30%权重。业务指标又分设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五个方面的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对项目具体评价要求设定了19个具体指标;财务指标分设了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会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状况等四个二级指标11个具体指标(详见附件3“郴州市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通过这些指标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价。
2、评价方法。自查与抽查相结合。
(1)自查。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各项目单位按照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市级林业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14]6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森林郴州”建设的决定》(郴发[2012]12号)、郴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植树造林补贴的通知》(郴办字[2012]103号)要求进行自查,填写相关表格,写出自评报告。
(2)抽查。由市财政局组成绩效评价组,在市林业局的配合下对部分县市区和部分项目单位进行实地勘验、检查,对照评价要求进行核实评分。
(二)现场勘验、检查、核实情况
评价组在审阅市林业局、各县市区及各项目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的市林业局、市林科所、苏仙、北湖、桂阳、资兴、桂东等项目实施县市区及项目单位进行了实地抽查,在抽查中,评价组检查了被抽查单位的项目文件和财务资料,实地勘验了项目实施现场,核实了项目数据,取得了第一手评价资料。具体抽查情况如下:
1、市林业局。市林业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郴州市市本级林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度市财政安排给市林业局的专项资金77万元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其中造林补助资金34万元,产业转型资金43万元。
2、市林科所(南岭植物园、市国有实验林场)。植树造林补贴项目为引种南方红豆杉、罗汉松、飞蛾槭、红花木莲等珍稀树种苗木的购置费。林业产业转型项目为桉树育苗、油茶育苗及林下经济项目。市本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45万元,其中植树造林补贴资金5万元,林业产业转型资金40万元。该所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需求还向市林业局申请增加了植树造林补贴资金5万元,实际使用项目资金为50万元,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管理。项目实施后,南岭植物园增加了树种,提高了园林景观品质;增加了桉树苗木供应能力,当年共培育出桉树苗木144万多株,向苏仙、北湖、安仁、永兴、资兴、桂阳等县市区推广面积1.5万亩;共育油茶苗23万株,推广造林1700余亩,主要用于苏仙、北湖、资兴、汝城、嘉禾、临武、永兴等县市区的良种油茶造林,为全市调整林业产业结构、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做出了重要贡献。
3、苏仙区。市财政安排林业专项资金238万元,其中,植树造林项目24个,补贴资金110万元,林业产业转型项目15个,资金128万元,全部拨付到位。绩评组抽查了区林业局负责的三个项目,具体为:(1)苏仙区珍贵树种造林示范基地(五盖山镇三口洞村、上梗村)造林补贴20万元。2013年12月完成红豆杉、麻栎造林规划1000亩,项目总投入1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20万元,合作社自筹80万元,2014年2月全部完成,项目由苏仙区群飞林业专业合作社施工,由区林业局监督协调,现正在办理验收,资金尚在区林业局,验收合格后再结算财政资金。本项目将带动五盖山镇发展珍贵树种造林6000亩。(2)五盖山镇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24万元,已使用12.09万元,结余11.91万元暂由区林业局监管,建设验收合格后结算补贴资金。项目内容为:在五盖山镇X045沿线打造四大特色基地,总面积2000亩,总投资约需600万元。一是公路沿线建设面积500亩的高山杜鹃景观带,需投资150万元;二是建设500亩的高山凉茶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需投资150万元;三是建设500亩南方红豆杉珍贵树种种植基地,需投资260万元;四是建设高山油茶低产林改造产业示范基地,需投资40万元。本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正在培育苗木,目前资金缺口较大,还需多方筹集项目资金。(3)林业站修缮建设项目。原计划安排坳上林管站5万元、五盖山林管站20万元用于站所修缮建设,但在实施过程中作了必要调整,将25万元全部用于了坳上林管站建设,工程基本完工正在办理审计结算手续。经过修缮后,坳上林管站防洪能力、办公条件和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此外,安排各乡镇的项目资金169万元,已由区财政直接下拨到项目单位,其中望仙镇和平村美丽村庄建设资金23万元,五里牌乡产业园20万元,桥口镇高山杜鹃、油茶嫁接5万元,实地查验时项目均在建设中。
4、北湖区。市财政安排林业专项资金226万元,其中,植树造林项目27个,补贴资金151万元,林业产业转型项目6个,安排资金75万元,已全部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区林业局没有掌握相关资料,区林业局平时也没有联系项目单位,检查组也就没有办法进行实地考察。
5、资兴市。郴州市财政安排林业专项资金138万元,其中,植树造林项目11个,补贴资金61万元,林业产业转型项目9个,转型资金77万元,已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各植树造林农户和产业转型项目实施单位。同时,资兴市财政配套投入项目资金544.1554万元。资兴市林业局对项目资金监管有力,全部资金使用均通过林业局审核把关,并下发通知。全市共完成植树造林5.0047万亩,楠竹新(补)造882亩、高标准改造8470亩。
6、桂阳县。市财政安排林业专项资金195万元,其中,植树造林项目27个,补贴资金140万元,林业产业转型项目8个,转型资金55万元。实际投入情况:一是桂阳县樟市镇舍市村唐家组的矿山复绿项目20万元;二是各村植树造林补贴及各项目单位产业转型资金175万元。当年县里还投入175万元,项目实际总投入370万元。
7、桂东县。市财政安排林业专项资金214万元,其中,植树造林项目8个,项目资金50万元,林业产业转型项目9个,项目资金164万元。除第二批项目资金县林业局尚有20万元未拨付外,其余均已拨付到各项目单位或业主。绩评组抽查了二个项目:(1)大塘镇青溪花卉苗木合作社珍稀树种种苗培育扶持产业转型资金10万元。项目实施面积500亩,实际完成面积300多亩,培育红豆杉小苗100万株,楠木20万株,香樟、桂花20万株,并已逐步培育中苗20万株。(2)桂东县梦花园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品种引种、试种、改良项目产业转型资金10万元,用于土壤改良、新品种栽种、新品种养护。2013年初公司从四川、云南等省市引种牡丹、香茶花等多个新品种进行试种。项目已全部完成。
从整个抽查情况看,各项目单位均是先实施项目,垫付资金,年终验收后,再由财政拨付资金予以弥补。在项目资金监控方面,有的主要是林业部门监控,有的主要是财政部门监控,有的是林业、财政部门共同监控。
三、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为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林业局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各造林及林下经济经营户,各级林业局为行政主管监督方,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内设专业管理、指导机构负责指导及验收。各项目实施方负责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工程建设、生产经营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000万元,其中植树造林补贴资金1000万元,林业产业转型资金1000万元,全部拨付到了已立项的市属各项目单位及各县市区。(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3年度市级林业专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表 |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植树造林补贴资金项目 |
林业产业转型资金项目 |
||||||
项目单位 |
2013年度项目投入情况 |
2013年度项目完成情况 |
2013年度项目投入情况 |
2013年度项目完成情况 |
||||
投入项目个数 |
投入项目资金 |
完成项目个数 |
完成项目资金 |
投入项目个数 |
投入项目资金 |
完成项目个数 |
完成项目资金 |
|
一、市本级 |
4 |
44 |
4 |
44 |
12 |
160 |
12 |
160 |
二、县市区 |
186 |
956 |
186 |
956 |
91 |
840 |
86 |
754 |
北湖区 |
27 |
151 |
27 |
151 |
6 |
75 |
6 |
75 |
苏仙区 |
24 |
110 |
24 |
110 |
15 |
128 |
14 |
100 |
资兴市 |
11 |
61 |
11 |
61 |
9 |
77 |
7 |
50 |
桂阳县 |
27 |
140 |
27 |
140 |
8 |
55 |
8 |
55 |
宜章县 |
22 |
104 |
22 |
104 |
9 |
76 |
9 |
76 |
永兴县 |
7 |
42 |
7 |
42 |
7 |
71 |
7 |
71 |
嘉禾县 |
13 |
73 |
13 |
73 |
8 |
49 |
8 |
49 |
临武县 |
30 |
114 |
30 |
114 |
6 |
41 |
5 |
20 |
汝城县 |
8 |
47 |
8 |
47 |
7 |
50 |
6 |
40 |
桂东县 |
8 |
50 |
8 |
50 |
9 |
164 |
9 |
164 |
安仁县 |
11 |
64 |
11 |
64 |
7 |
54 |
7 |
54 |
合计 |
190 |
1000 |
190 |
1000 |
103 |
1000 |
98 |
914 |
(三)财务管理情况
由于该项目是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的中心工作之一,各地在资金到位前都先行垫付了资金,拨款到位后只是偿还垫付款,因此财务处理上较为简单,各项目实际支出均大于专项资金拨付额,未发现改变用途情况,有的县市区财政、林业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四)项目管理制度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林业局和大部分县市区都出台了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各县级财政配套安排了项目资金,大一点的项目单位制定了相应的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五)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及对本市可持续发展影响情况
1、提高了全市植树造林积极性。提前一年完成三年绿化攻坚任务,实现了森林覆盖率和活立木蓄积量双增长目标,营造了全民植树造林良好风气,城乡环境大为改善,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下了良好基础。
2、造林补贴普惠林农。各县市区按照郴办字〔2012〕103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出台植树造林补贴政策,对辖区内荒山荒地人工造林经验收合格后按每亩不少于200元标准进行补助。部分县市区针对一些重点工程提高补助标准,如资兴市对新造油茶10亩以上的补助1000元/亩,对新造1亩以上的竹林补助1000元/亩;汝城县、桂阳县、临武县对高速两旁荒山绿化分别把补助提高到500、600、800元/亩。
3、启动了国有林场改革。将全市20个国有林场由以采伐经营为主的生产性事业单位转型为以生态管护为主的公益型事业单位,全面解决国有林场定性定编、富余人员安置及职工社会保障等问题;同时,实施封山禁伐、优材更替和林下经济等产业转型,大幅度减少木竹采伐量,逐步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加强森林抚育,提高林分质量,改善国有林场森林结构,实现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和森林资源双增长目标,大幅提升国有林场生态效益。
4、扶持了国有苗圃建设。通过产业转型资金扶持,改善苗圃道路、灌溉等基础设施等,为我市林木种苗事业发展带来巨大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预计为全市多提供良种近500公斤、油茶200万穗条;多培育100万良种油茶苗、300万珍贵树种苗木;预计增加林农和务工收入近千万元。同时,更好地为我市林木种苗种质资源保护、引种、试验提供科技支撑。
5、扶持了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项目绩效目标分析及评分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全市近两年投入资金98.9亿元,完成造林面积136.7万亩,提前一年超额完成了造林绿化任务。林业产业转型方面,一是已将老国有林业企业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二是支持了龙头企业产品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结构调整;三是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向省林业厅申报了永兴、安仁为我市林下经济发展省级重点县,树立了一批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社典型。
2. 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从全市综合情况看,2013年全市共筹措资金48.39亿元,完成造林面积646884.3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55.86%,实现了森林覆盖率和活立木蓄积量双增长目标;产业转型资金支持的林下经济项目大都初见成效,全市20个国有林场由砍伐林木转为管护森林的转型正在有序推进。综合各项工作进度,项目已超额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二)绩效评价评分情况
绩评组抽查了市及县市区四个林业主管局和9个项目单位(北湖区林业局没有取得数据故没有作为抽查项目列入),这些样本基本代表了2013年林业专项资金项目运行管理状况,这些样本的项目上报情况与实地抽查情况基本相符,因此绩评组将抽查的十三个单位评分值进行简单加权平均,将平均值不作修改直接作为2013年度郴州市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分。通过综合评价,2013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总得分82分,评价等级为:“良”。(具体评分情况见下表)
郴州市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
|||||
评 价 指 标 |
标准分值 |
平均得分 |
说明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业务指标 |
项目目标设定情况(10分) |
依据的充分性 |
3 |
2.5 |
|
工作目标的明确度 |
3 |
2.5 |
|
||
目标与相关文件的相符性 |
4 |
3 |
有少量微调 |
||
目标完成情况(15分) |
项目投资计划完成率 |
5 |
4 |
个别未完成计划 |
|
目标完成的及时性 |
5 |
4 |
个别未完成计划 |
||
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
5 |
5 |
|
||
组织管理水平(18分) |
管理制度保障 |
2 |
2 |
|
|
组织及人员支撑保障 |
2 |
2 |
|
||
项目单位主体资格情况 |
3 |
2 |
|
||
项目申报审核程序合规性 |
4 |
2 |
项目审核不充分 |
||
项目单位组织能力 |
2 |
2 |
|
||
组织服务满意度 |
5 |
5 |
|
||
经济效益指标(6分) |
利润额增幅 |
3 |
2 |
|
|
税收贡献额增幅 |
3 |
2 |
|
||
社会效益(21分) |
对森林城市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引导作用 |
4 |
4 |
|
|
受资助项目技术成果应用 |
4 |
4 |
|
||
生态环境影响 |
4 |
4 |
|
||
对企业投资投向引导力 |
4 |
4 |
|
||
服务对象对政策满意度 |
5 |
5 |
|
||
业务指标得分 |
70 |
61 |
|
||
财务指标 |
资金落实情况(8分) |
财政资金到位率 |
3 |
3 |
|
财政资金到位及时性 |
3 |
2 |
年底到位 |
||
配套资金到位率 |
2 |
2 |
|
||
资金支出情况(7分) |
资金使用率 |
3 |
2 |
个别项目暂未拨款 |
|
支出的合规性 |
4 |
3 |
少量拨款微调 |
||
会计信息质量(7分) |
会计信息真实性 |
3 |
3 |
|
|
会计信息完整性 |
2 |
1 |
|
||
会计信息及时性 |
2 |
1 |
|
||
财务管理状况(3分) |
制度的健全性 |
2 |
1 |
个别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 |
|
制度的有效性 |
3 |
2 |
个别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 |
||
项目支出信息反馈及时性 |
3 |
1 |
少数林业部门没有及时掌握信息 |
||
财务指标得分 |
30 |
21 |
|
||
综合得分 |
100 |
82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申报程序不规范,立项不科学。从抽查县市区情况看,多数项目资金安排,是由项目单位打报告申请,没有经过林业部门的项目论证,直接经领导批示决策,个别项目由于立项不科学,资金到位后临时改变支持项目。如:抽查苏仙、资兴时,均发现因申请的项目条件不成熟而临时调整为支持其他项目。
(二)产业转型资金安排太散,调动支持作用受限。从2013年度产业转型资金安排看,产业转型资金1000万元,支持项目103个,平均每个补助9.71万元,不到10万元,个别项目补助只有2万元,而一般情况下,一个产业转型项目至少需要投入近百万元,多的达数千万元,过小的补助资金起不到调动项目业主积极性的效果。
(三)个别地方信息资料不全,日常监控不到位。如北湖区,区林业局与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信息沟通不畅,对辖区内的林业专项资金项目,没有及时掌握资金安排及项目进度情况,造成日常监控的缺位。本次绩效评价要求各县市区按评价要求提供项目安排及实施资料,除苏仙区、永兴县、资兴市林业局对辖区专项资金项目情况掌握较好,能及时较全面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外,其他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存在监控不到位现象,有的是评价组来后临时向有关部门及单位索取资料,平时对项目情况掌握不全。
(四)林业产业转型思路不开阔。抽查发现,大部分县市区还只停留在木材和苗木经营上,林业产业转型思路较单一,实际上林业产业转型是篇大文章,思路应更开阔一点,可以充分利用郴州森林资源宝库,拉长林业产业链,走多元化转型道路,林业产业转型资金支持项目也应多样化。如特色林产经营、特色山水文化旅游、保健养生基地建设、林产品精深加工等。
六、工作建议
(一)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加强林业主管部门对林业专项资金的统一管理,建立林业专项资金项目投向决策机制,强化林业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审核和把关,充分发挥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建立林业产业转型资金项目库,定期组织专家对当年拟支持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支持项目资料,以将专项资金效益发挥到最佳。
(二)合理安排项目资金。一是对城市周边山头、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可视第一层山脊林分质量提质建设及纳入省级、市级美丽村庄建设单位的绿化建设予以资金倾斜;二是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对时间跨度较长、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明显的项目,应连续给予支持;三是产业转型资金安排应相对集中,尽量避免放味精式的投入方式,选择一些规模较大、能产生放大效益的项目进行重点投入;四是创新资金拨放方式,根据不同大类项目规定不同拨款方式,造林补贴资金应在造林项目完成并验收后,凭造林面积测量资料和林业主管部门的验收意见批准拨款;产业转型项目应在项目启动后拨一部分款,留一部分在项目进度达到50%时根据林业部门的项目进度验收结果再拨付,以防止专项资金被挪用。
(三)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市、县市区两级应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稽查管理等制度体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台账,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林农只重视眼前经济利益,不重视禁伐、限伐管理措施的长期落实到位。
(四)完善项目考评机制
在编制林业专项资金预算时,应同时编制林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林业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对林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绩效运行跟踪管理;应探索建立以财政部门绩效评价为主体、林业主管部门绩效自评为补充、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的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机制。
(五)重视国有林场根本转型。国有林场改革具有复杂性、艰巨性特点,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一些历史欠账、人员多、底子薄、工作条件艰苦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种面貌不是三、二年就能解决的,也不能仅靠林业产业转型资金就能解决,而是需要政府部门出台更长远的倾斜政策予以支持,建议以市政府牵头,组织专门班子,研究将全市20个国有林场由以采伐经营为主的生产性事业单位转型为以生态管护为主的公益型事业单位,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附:郴州市2013年度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
附
郴州市2013年度市级林业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
李明光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中峰 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科长、公共管理硕士
周清华 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副科长 会计师 助理审计师
李林珊 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会计师
黄仁合 郴州同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