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森林公安局2015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1) 郴州市森林公安局与郴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林火监测、信息网络管理和火灾预测、预报工作,协调指挥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目前有专项编制20名,实有人员20名。
(2)2015年森林公安工作总目标是:1、落实森林防火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2、认真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组织9个县市区及市本级组建武警森林灭火救援队,并组织各县市区防火专业队伍开展演练,市本级储备100万元以上防火物质。3、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认真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4、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森林防火保障工作,确保县市区财政每年按每亩有林地面积1元以上标准安排森林防火资金。5、认真抓好森林火灾的防控措施的落实,年度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6、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和区域整治,计划从2015年2月至5月期间组织开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专项行动,6至8月份组织开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专项行动,9至12月组织开展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专项行动。
二、单位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收入情况:2015年郴州市财政局“郴财预〔2015〕2号文件”批复我局部门预算272.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5.24万元,罚没收入25万元,上年结转82.19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0日实际收到市财政拨款272.43万元。
2、资金支出情况:文件批复我局预算支出27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24万元,项目支出107.19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0日实际支出23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72万元,项目支出49.45万元。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15年我局支出公务招待费3.87万元,比计划5万元节约1.13万元。公车运行费8.77万元,比计划15万元节约支出6.23万元。无公务出国经费。
三、绩效情况
公安业务工作:我局抓打击,促进林区社会稳定,组织开展“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专项行动”“雷霆行动”等专项打击行动,积极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2015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批准立案2587起,查处2461起。全省案件为10400起,郴州占24.8%。今年市局直接查处案件10起。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4起。完成非税收入53万元。
森林防火工作:一是隐患大排查有新的突破。各级防火部门排除森林火灾隐患1200多处,开设防火隔离带235.5公里。二是宣传教育营造更浓氛围。森林防火紧要时期和重要节点,在车站、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地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在电视、广播等媒体,全天候滚动播出森林防火宣教片、警示语;在田间地头树立永久性标牌等。形成了多角度、全方位的防火宣传网络。三是建队伍重培训巡护到位。3月份,市县两级组建10支280人武警森林灭火救援队,加强培训,为应急队伍注入了中坚力量。各县市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也掀起了技能培训的高潮。乡镇、村组组建了森林防火巡逻队2700余名,在防火紧要时期重要节点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巡查巡护。市森林公安局组成5个督查组,紧要时期重要节点抽查了11个县市区159个乡镇(街道),累计行程5309公里,发现并整改问题18个。四是利用互联网“+”打造智慧林业防火平台,严管野外火源。以国家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项目为依托,在市县两级建设森林防火预警系统,通过在高速高铁沿线,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安装47个视频监控点,实施远距离高清晰大范围的视频监控。通过烟雾,热感应进行林火识别,实现了24小时全天预警。同时建立全新的接处警系统及互联网技术实行护林员手机定位管理系统等,实现了视频监控与护林员手机定位系统的网络化管理,提高了野外火源的控制和火灾的预警能力,大大减少了火灾的发生。全市野外用火行为减少了80%以上。经统计,2015年度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7起,过火面积104.28公顷,受害面积41.43公顷,与2014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22.2%、189.7%、148.2%,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38‰,森林受害率实现了省定指标1‰以下的目标。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我局在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上完全符合预算法的规定,没有违规使用预算资金。工作上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使财政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益。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