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郴州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2.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协助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市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查报批。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重大科技成果和技术工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市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11、开展环境保护对合作交流,提出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范围内排污单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14、指导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有 11个业务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行政审批科、法制宣传科、人事科、水环境管理科、大气环境管理科、土壤环境管理科、科技监测与辐射管理科、机关党委。有4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郴州市环境监察支队、郴州市固体废物管理站、郴州市环境监测站、郴州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有2个分局分别是郴州市苏仙区环境保护局和郴州市北湖区环境保护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郴州市环境保护局部门本级
2、郴州市环境监测站
3、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北湖分局
4、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
5、郴州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2.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835.9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558.1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6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7.8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51万元,主要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20万元,同时因为2019年新增一个部门预算单位(市环评中心)。
(2)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835.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8.1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145.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7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5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8.65万元,同时因为2019年新增一个部门预算单位(市环评中心)。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18.1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844.1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311.72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41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471.98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97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无
②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业务工作经费2592万元,主要用于环保部门各项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所需经费,主要包括环保督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污染源普查、机动车环境管理。
b、运行维护经费302万元,主要用于其中局机关监控平台运行维护费70万元、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市环境监测站各项设备的运行维护费1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智慧环保平台监控运行维护和市监测站设备的运行维护费开支。
C、征收成本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部门对违法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征收罚没款工作经费。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59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减少7万,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及下属二级机构认真执行财政纪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六、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郴州市环境保护局部门本级、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北湖分局、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等3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0.6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6.43万元,增长24.32%。同时机关运行经费中不含市环境监测站、郴州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因其为事业单位。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38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9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4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5835.92万元。
(2)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金额2974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无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环境保护局部门共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共有的办公用房7023.32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除办公用房外的资产总额3823.68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9年郴州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公开.docx
2019年郴州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