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市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5、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四、附件
一、湖南省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协助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市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查报批。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重大科技成果和技术工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市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11、开展环境保护对合作交流,提出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范围内排污单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14、指导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有 11个业务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行政审批科、法制宣传科、人事科、水环境管理科、大气环境管理科、土壤环境管理科、科技监测与辐射管理科、机关党委。有4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郴州市环境监察支队、郴州市固体废物管理站、郴州市环境监测站、郴州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有2个分局分别是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区分局和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北湖区分局。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2929.91万元,较2017年增加98.56万元,增长3.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4.06万元,较2017年增加104.63万元,增长3.71 %;其他收入5.85万元,较2017年减少6.07万元,降低50.9%。主要原因为:2018年人员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增加。
2018年度支出合计296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60万元,占比 40.91 %;项目支出 1749.83万元,占比59.0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支出合计346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17万元,项目支出2086.38万元,比2018年支出增加了502.12万元,主要是2017年中省专项项目资金支出金额大。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3013.54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 296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资金有结余。
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1.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9.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2.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项目支出:1749.83万元。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856.7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污染防治支出601.48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水体、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自然生态保护1.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支出。
污染减排71.9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信息、环境执法监察、减排专项支出、其他污染减排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17.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26.91万元,完成预算的74.7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 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77万元,完成预算的89.86%(保有量 3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5万元(公务接待共231批,共计1256人),完成预算的51.07%。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 年增加2.9万元,增长12.0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68万元,增长3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7万元,降低19.84 %。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7万元,比2017年增加8.17万元,增长4.9%。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变动主要原因是:2018年院内维修改造相应的维修(护)费增加。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采购支出总额17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4.5万元。
6、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7023.32平方米,价值 2022万元,车辆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台、一般执法用车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460.2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三)根据市财政的安排,我局开展了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2018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出具了相应的绩效评价报告,并及时的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