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协助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市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全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查报批。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重大科技成果和技术工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市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对合作交流,提出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范围内排污单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十四)指导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编制
(一)根据上述的职责市环境保护局内设9个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行政审批科、法制宣传科、人事科、污染防治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环境污染应急办公室。两个二级机构环境监察支队、固废站。
(二)市环境保护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三)郴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为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的正科级执法监察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设支队长1名(高配副处级),副支队长4名。
(四)郴州市固体废物管理站,为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纪检员(副科级)1名。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含二级机构,含环境监察支队,固废站。
1、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846.4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16.4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3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846.4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6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1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4万元。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601.4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429.53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28.83万元、津贴补贴157.67万元、奖金21.67万元,绩效工资17.98万元,社保缴费103.38万元。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56万元,包括离退休费7.42万元、住房公积金39.14万元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25.32万元,包括办公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6万元、物业费20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75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1.47万元、其他2.1万元。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湘江流域水污染环境整治;
2、重金属污染整治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郴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及综合整治;
3、监控平台运行费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智慧环保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运行维护;
4、郴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郴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开支;
5、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生态环境质量考核;
6、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郴州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7、环境宣教能力建设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开支;
8、东江湖生态保护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东江湖生态保护开支;
9、排污权交易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排污权交易工作经费支出;
10、环境执法查封、扣押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执法查封、扣押支出;
11、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支出;
12、排污费征收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排污费征收经费支出;
13、市本级环保专项资金支出6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企业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资金;
14、环境行政处罚基本经费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行政处罚执法支出;
15、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经费支出;
16、环保验收委托检测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验收委托检测费支出;
四、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郴州市环保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74.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为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5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75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暂无预算,以市政府、外事侨务办批复及实际发生为准。与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75.75万元同比下降1%,因公出国出境费暂无预算,以市政府、外事侨务办批复及实际发生为准。主要变动原因为单位按照中央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出国、公务接待的标准和程序,做到合理适当,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厉行节约缩小开支。
五、关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郴州市环境保护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6万元、物业费20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工会经费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他15.32万元,共125.3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1077.7万元,其中:办公用品采购预算67.2万元,物业管理服务费采购预算35万元,园林绿化、亮化及办公楼外墙清洗采购预算35万元,视频监控室设备采购预算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采购预算70万元,打印费采购预算40万元,郴州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采购预算8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全部专项实现绩效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