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确保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在全市系统正确实施,建立2016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工商的目标要求,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广大机关、乡村学校、社区、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推动“法治郴州”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能力和水平。
二、普法对象和工作要求
(一)普法对象。
一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不少于两次。要坚持理论与实践、学习与运用相统一,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全面工作的能力。二是强化科所长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在深入学习法律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同时,按照科所长、行政执法人员职责任务,分层次、分专业学习《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强制法》等专门法律,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要紧密结合干部履职尽责的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普法规定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教育,提高全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四是广泛开展法律宣传。要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民生热点和敏感行业,广泛宣传普法内容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经营者合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进一步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工作要求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认真抓紧抓好。大力宣传深刻领会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度和任务,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和人民群众中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精神,遵守宪法规定,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需要,深入学习和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特征、基本构成。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普及法治社会的基本法律知识,在全系统形成人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预测、评价、教育等作用。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的学习,加强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本质属性和基本内容,使广大工商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加强各类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科学民主法治理念,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尊重法治,信仰法治,崇尚法治,依靠法治,服从法治的社会氛围。
4.深入学习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市场监管职责,以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为目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商标法、广告法、公司法等;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社会管理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直销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民法、刑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等。在普法过程中要突出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把新出台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列为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把运用法律手段研究解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全员教育培训,初任教育培训参训率达到100%;党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工商所基层干部五年内轮训二遍。通过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5.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学习《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廉政准则、总局六项禁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采取向服务对象述职述廉、问卷调查、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在干部队伍中广泛开展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专题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广大干部成为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工商干部队伍。
6.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互联网、移动通信、法律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突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主题,立足增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干部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支持三农发展,依托“红盾兴农”,“红盾护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商标富农”等方式,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引导农民利用合同发展订单农业,大力实施涉农商标发展战略,提高农民运用法律拓展自身发展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改革创新,依托在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建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站、联络站、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和法律图书室等场所,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立足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需要,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积极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促进诚信社会建设;立足培养青少年法律素养和公民意识,依托家长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阵地,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夯实法治社会公民基础;立足促进社会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实现单位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
7.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实施和大力推进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依法治理;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使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更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不断探索市场监管方式创新,整合优化市场监管执法资源,进一步强化监管效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力度,维护法律公平正义,提高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执法责任制建设,强化行政执法问责,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反腐败和廉政建设,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确保法治工商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8、深入开展各项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机关”“青年维权岗”、“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探索工作的实效性,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自身法治化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找准便民利民和严格执法的结合点,巩固提高创建工作成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公正廉洁执法。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承担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普法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选编推荐普法教材和宣传资料,组织、安排普法学习,指导协调普法工作;负责普法的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成立相应的普法领导办事机构,制定本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实施意见》以及市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提出的各项要求。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和制度并抓好落实。一是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上级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的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三是建立健全考核考评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四是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与评先评优相结合。
(三)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健全普法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将“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全市工商系统“达标创优”考评内容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察;健全普法工作情况交流机制,适时召开法制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会,促进普法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
市、县两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为普法工作安排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并争取当地政府财政支持,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机关各科室一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2016年实施意见,报市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要健全相应的普法工作机构,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单位要依据本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要按照上级工商局和地方普法办制定的普法考核验收方案和标准,认真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开展自查,迎接检查验收。同时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并应根据需要切实履行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责,周密部署,认真制定计划,主动协调,严格考核,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合理投入一定人力、财力,解决好普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同时要积极向各类法制宣传类政务信息刊物和媒体投稿,大力宣传和展示工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及成效,不断提升工商部门形象与影响力。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各区工商分局、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并要将本单位普法规划报市局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至9月。各区工商分局、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根据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把新法规的教育培训作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年底。各区工商分局、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将每年的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及法制宣传教育有关材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备查。市局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各区工商分局、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检查验收,积极挖掘学法、用法、普法的好典型、新经验,对检查评比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加强领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普法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开展效能监察,实施目标责任管理。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依法治理工作起到示范促进作用。
(三)认真抓好普法工作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把手,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责任意识,统筹安排普法规划,精心组织规划实施,求真务实抓好各项普法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