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新职能的开局之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快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更新监管理念完善发展思路
(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定和上级部署。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与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联系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落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
(二)依法履职严守“三条底线”。深刻认识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新形势、新常态,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牢牢把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主业,切实履行监管执法主职,确保不发生源发性系统性区域性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发生群体性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执法违法违规事件。
(三)进一步完善发展思路和工作举措。坚持以问题导向为统领,以能力建设为主题,继续推动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的首负责任、市县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推进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的转变,实现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监管与服务的结合,更加注重用改革的办法来破解难题,更加注重用法治的手段来加强监管,更加注重用创新的理念来完善机制,更加注重用底线的思维来强化责任,更加注重用诚信的力量来凝聚合力,加快提升食品药品治理能力,促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部署。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全面深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由市局牵头和参与落实的各项改革任务。根据市局“三定”规定和工作实际,对明确由市局牵头和参加的各项改革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实行月调度工作制度,按时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和工作要点,坚定不移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各项改革工作。
二、推动完善市县乡三级监管体系,提升集中统一监管能力
(一)积极推动市县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改革文件要求,加快组建县乡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抓紧人员到位,尽快承接履行新职责。
(二)完善基层监管体系。积极推动各地组建好乡镇(街道)监管所,全面建立完善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协管员制度,延伸触角,筑牢网底,解决基层机构缺失问题。
(三)建立权责明晰运行体系。研究制定《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事权划分意见》,明确市县所三级职能定位和监管事权划分,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
三、不断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和方法,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加强日常监管。加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把日常检查作为基层监管的一项基本职责,对生产经营主体实行100%全覆盖检查。把飞行检查作为检查督促的主要方式,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掌握真实情况。把监督抽检作为履行监管职能的重要手段,坚持计划与实际相统筹、检测与监管相联动。建立安全形势会商制度,搭建风险信息共享平台,把日常检查、飞行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舆情信息等有机衔接起来,多途径集中问题线索,大数据分析风险问题,及时有效消除风险源、切断风险链。
(二)突出监管重点。始终突出抓住管好人群集中、问题易发、影响面广的重点部位,学校及周边、农村和重大活动集体聚餐、大型工地工厂食堂、景区车站码头、城郊结合部等高危区域,大型连锁企业、总批发总代理、冷链运输仓储、原材料采购投料、医疗器械使用等关键环节,大宗食品、生活必需食品、食品添加剂、基本药物、特药、疫苗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群众投诉举报多、抽检发现问题频次高、对消费者健康危害大、网络和电话活动售假、回收药品和中药渣回流等突出问题,食用农产品、小作坊小摊贩、小诊所小药店等薄弱部位,节假日、重大活动日等敏感时段。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风险研判,抓住主要矛盾,找准监管重点。
(三)加强后续处置和风险交流。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促整改到位。注重追根溯源、举一反三解决问题,排查原因,倒查源头。加强抽检监测不合格样本及问题样本的核查处置,确保核查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公开曝光到位。加强风险交流和预警工作,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高度重视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引导,抓好有关事件的应急响应和落地处置。
(四)深化专项整治。落实国家总局专项整治任务。上半年组织开展“四小”整规。重点整治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小诊所、小药店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生产经营,净化市场环境。下半年组织开展食品药品主体大普查、风险大排查、执法大检查、问题大清查等“四查”百日会战行动,摸清监管底子,建立风险清单,查办一批违法案件。
(五)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战役。组织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米粉专项整治、白酒专项整治、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农村和超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8项专项整治,助推全市“安全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
(六)强化稽查打假。制定完善鼓励稽查办案的考核奖励机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抓好涉刑案件移送,完善落实行刑衔接、联合办案、信息交流、成果发布等机制,严惩故意和重大违法犯罪行为。
(七)推进乡镇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全力推进乡镇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力求实现乡镇食品药品安全“二百一零”目标,即:乡镇辖区食品药品监管覆盖率100%;乡镇药品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持证率100%;乡镇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发生。
四、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依法审查许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好省局下放的14大类25小类共38个单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技术队伍、制度程序等措施条件,确保接得住、运行好。要坚持标准、加快完成新修订药品GMP、GSP和医疗器械GMP、GSP、GCP的实施任务。
(二) 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清理现行食品监管制度规范、文书表格、档案台帐。抓紧建立完善安全承诺、信息公示、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抽检监测、行政约谈等监管制度,探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重大活动餐饮保障、餐馆“明厨亮灶”、“黑名单”等制度。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应急预案。
(三)抓好法制监督。制定执法办案指南,统一执法内容、程序、标准和文书,加强对基层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完善落实行政处罚立案核审、案件会商、案审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
(四)规范基层监管。推进“三化”监管:一是推进责任网格化,将监管范围分区划片,形成网格,包干到岗,责任到人;二是推进检查格式化,梳理监管清单,将清单任务制成多种检查表格或流程图,按图索骥,对照检查。三是推进管理痕迹化,建立监管档案并及时更新数据,推行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并由行政相对人和检查人签字确认,防范监管责任风险。
五、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能力
(一)开展大规模业务培训。举办“新常态新发展”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基层干部监管执法能力培训,学法规、学专业、学技能,提高监管水平。
(二)在实践中培养干部。鼓励干部岗位成才、一线建功,争当业务能手、行业专家。要把查办重大案件、完成重大任务、攻克重大课题、应对突发事件作为锻炼和识别干部的关键,广泛开展法规考试、专业竞赛、技能比武、论文评选、优案评比、应急演练等活动,引导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
(三)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快培养食品药品监管各领域各层次的专家型人才,抓紧建立本系统人才库,对入库人才进行跟踪培养,对领军人才予以重点培养。调整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充实储备一批公共卫生、技术标准、政策法规、危机管理、犯罪侦查等方面的权威专家,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决策咨询。
六、切实抓好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科学高效监管能力
(一)抓好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全市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统筹布局,重点建设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支持县市争取建立区域性、跨部门的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市辖区局、基层监管所、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逐步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中毒事故报告工作。
(二)抓好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按照省局部署抓紧抓好我市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建立起集行政审批、监管执法、信息监测、产品追溯、内部管理、公共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食药监”综合信息平台。
七、充分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提升社会共治能力
(一)推进群防群治。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办好“3·31”投诉举报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抓好新闻发布、舆论引导和科普宣传,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消费信心。制定《郴州市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完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系统,支持鼓励消费维权,畅通群众参与渠道。
(二)推进行业自治。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引导企业完善质量授权、人员培训、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实施良好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主动帮助企业在规范管理、提升质量中加快发展。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用好信用体系、追溯制度、公开曝光、“黑名单”等措施,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支持有关协会制定行规行约、行业标准,开展行业培训、评选和教育管理,鼓励业界互相监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推进部门联治。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批发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农业、卫生、教育、通信、海关等部门协作,形成打假治劣的合力。建立监管执法人员、安全协管员、村(社区)负责人、乡村医生、包点干部、公安片警等群体参与的基层联防联治机制。
(四)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餐饮服务环节量化分级等示范创建活动。抓好企业基础信息、良好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的归集、录入和汇总,建立企业信用电子档案,自动生成和提示风险等级、信用状况、监管频次,逐步实现信用分类监管。要着眼于大数据、大信用,向本系统和相关监管部门开放数据接口,推进有关审评、许可、注册、处罚等信息部门间共享,依法公开披露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抽检不合格产品等不良信息,试行对“黑名单”企业的清退禁入和联合惩戒,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八、抓协作打基础转作风,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组班子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严守纪律、严明规矩,认真执行中央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强化对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稽查执法等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落实反“四风”、转作风各项整改措施,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监管形象的行为。坚持在督促履职中关心干部,在防范风险中爱护干部,抓好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宣传落实,确保食品药品和干部队伍“两个安全”。
(二)强化食安办职能作用。推动健全各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发挥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的优势,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的作用,抓好部门间的协作,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三)提升系统协同治理能力。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协作机制,明确各级监管协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建立健全重要事项通报、协助调查、属地部门之间协调、规范信息发布、值班值守和应急值守等机制,打通协作通道,明确工作责任,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四)夯实监管基层基础。主动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思考谋划、统筹推进,注重在监管执法中帮扶守法企业发展,善于从工作实践中总结提出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服务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加强政策研究和统计工作,提高决策咨询能力。稳步推进监管队伍、监管装备、监管手段的专业化现代化信息化,提高监管基本能力。以监管所标准化为抓手,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条件建设。科学编制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争取将一批重大项目列入地方专项规划“笼子”。
(五)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更加注重思想的交流、情感的沟通,加快业务的磨合、队伍的融合。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关心爱护老干部,加强工青妇工作,用党的事业凝聚人,以食品药品监管文化感召人,共同创造温馨愉快、乐观向上的集体氛围,树立为民务实、勤廉高效的部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