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华花园二期项目规划核实有关情况的
公 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根据《郴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郴州鑫隆房地产公司在市开发区万华路28号北侧地段建设的“隆华花园”小区二期项目规划核实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3年4月11日——2013年4月26日
二、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隆华花园二期小区院内
三、公示内容
郴州鑫隆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隆华花园”二期项目利用小区部分道路和公共空间作为室外林荫公共停车位共37标台,具体位置情况(详见附件:二期室外停车位布置图)
四、公示意见的反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留言栏留言∶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26,请注明“规划核实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规划局法规监察室”,邮票∶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规划核实公示意见”字样
五、咨询电话
0735—2629193
郴州市规划局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