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科发[2013]31号
关于转发《湖南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及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
为做好我市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完善我市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现将《湖南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及运行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完成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基层服务站点各项目标任务。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及运行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
为推动湖南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做好农村农业信息化基层信息站点建设,完善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省科技厅制定了《湖南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及运行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落实。
附件1:湖南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及运行管理方案
附件2:县市区科技局基层信息站点建设工作考核指标
附件3:基层信息站点建设工作考核指标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
湖南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基层服务站点
建设及运行管理方案
为集成资源推动湖南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完善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实施好基层服务站点的建设及运行工作,强化信息化推广服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及运行管理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湖南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方案》,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完善,建立基层信息服务站点810个。通过基层服务站点承接湖南省农村农业信息化平台服务,建立农村农业信息传输的双向通道。
(一)站点建设标准
服务站的建设必须具备 “五个一”,即:
一处固定场所:因地制宜,可 根据站点条件采用合作共用的模式实现,站点制作统一的标识。
一套信息设备:配备一台计算机、一部电话,并接入2 -4M 互联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置数码相机、触摸屏等信息设备。
一名信息员:至少要有一名掌握信息技术操作技能的信息员。
一套管理制度:有一套独立的管理制度体系。
一套服务机制:应有稳定的服务群体,具备有效的服务手段和服务模式。
(二)站点主要的服务功能
站点通过互联网在湖南省农村农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注册,同时组织村级信息员主要在村级行政区域开展“面对面”信息服务。
1.信息发布:通过“一村一网页平台”,上传维护本村信息。推广本地特色产品,特色旅游服务等。
2.远程咨询:负责帮助当地农民开展应用技术、市场、政策等方面的远程咨询,协助推广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
远程咨询技术、政策等服务,协助科技推广。
3.网上办事:开展网上代理办事服务,如与电信电力、银行、交通旅游、医院等单位合作,依托村级服务站开展本地支付、票务(预定机票、火车票等)、远程挂号、农超对接及农商对接等代办业务。
4.信息服务助理:如帮助农村居民收发邮件,组织气象、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与传递,协助开展防雷减灾工作,协助农户反映民意,协助农民信息技能培训、气象地质灾害防御等科普常识的宣传。
二、基层信息服务站点的管理与评价
(一)组织管理
在湖南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建立省、市、县三级组织管理机制:
1.省科技厅负责站点建设的整体布局和认定,制定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组织湖南腾农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供技术支持。并安排基层站点建设的“以奖代补”经费。
2.市州科技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站点的布局规划与推荐工作,督促县(市、区)基层站点的建设,负责组织对县市进行考核,并安排一定专项经费用于基层信息站点建设。
3.县(市、区)科技局是信息站点建设和运行的主体,负责组织对省科技厅认定的示范省信息站点进行建设和管理,负责对基层站点进行考核验收,并统筹安排必要建设经费。
(二)考核评价
2013年12月底前由省科技厅组织14个市州科技局对各县(市、区)第一批、第二批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1)。湖南腾农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信息员进行培训,负责服务的组织调度并统计相关服务数据。
三、保障机制
1.各县(市、区)科技局,需按照“五个一”的标准,组织有关单位完成省科技厅认定的基层服务站(见附件2)的建设和运营工作。
2.信息站点建设是 “湖南省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区域科技条件服务平台建设专项”、“县市科技条件服务平台建设”、“科技富民强县专项”、“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的重要实施内容,项目所在县(市、区)要将以上项目与信息站点建设同步推进,省科技厅将以信息站点建设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在确定上述四类项目时予以重点考虑。
3.省科技厅将按照“后补助”方式,对基层信息站点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市州给予补助。
4.省科技厅将基层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实施情况,作为加分纳入县市科技进步考核指标。
附件2:
县市区科技局基层信息站点建设工作考核指标
考核单位: 科技局 考核日期: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计分 |
组织管理 |
是否有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站点管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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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情况 (年内实地考察3次以上计满分,1-2次计2分,无实地考察不计分) |
5 |
| |
站点建设数量 (1-4个3分,5-10个10分,10个以上20分) |
20 |
| |
专项经费情况 (科技局支持基层信息站点经费额度5万元以下计3分,5-10万元计8分,10万元以上计12分;无投入不计分) |
20 |
| |
建设实效 (参照附件3:《基层信息站点建设工作考核指标》,按已建所有站点平均分加权计算县市区总分) |
是否满足“五个一”标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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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注册进入省农村农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 | |||
信息员是否积极参加省级培训 | |||
信息员实际操作能力 | |||
站点是否按要求悬挂标牌 | |||
运行状况 (按已建所有站点平均分加权计算县市区总分) |
信息活跃度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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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活跃度 | |||
服务创新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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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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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基层信息站点建设工作考核指标
考核单位: 服务站 考核日期: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计分 |
建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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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满足“五个一”标准 (每少1项扣5分) |
25 |
|
是否注册进入省农村农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 |
5 |
| |
信息员是否积极参加省级培训 |
10 |
| |
信息员实际操作能力 (①够登陆平台上传下载信息。②能够帮助当地农户网上咨询相关信息。③能够组织农民开展远程培训。④能够实现网上代办火车票,代办医院挂号预约等。每少一项扣5分) |
15 |
| |
站点是否按要求悬挂标牌 |
5 |
| |
运行状况
|
信息活跃度 (登录平台1次计1个活跃度,上传信息1条并审核通过计10个活跃度,每10个活跃度计1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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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活跃度 (帮助农民咨询1次、代购火车票1次、代挂号1次计1个活跃度,组织农民开展技术培训1次计10个活跃度,每5个活跃度计1分) |
25 |
| |
服务创新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技物结合,多站合一等模式的创新) |
3 |
| |
合计 |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