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安监局2013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市安监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按照“三定”方案(郴政办发〔2011〕13号)规定,现有编制数45名(其中局机关编制数24名、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9名、市安全生产监测中心12名)。现有处级领导12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石墨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监督管理中省在郴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非煤矿山(不含石墨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石墨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协调全市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及职能范围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参与或协助上级的事故调查工作。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情况。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价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十)会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负责监督检查高危行业企业依规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情况。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石墨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石墨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煤矿、石墨矿除外,下同),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煤矿除外),协调和指导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申报初审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对石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职责执行的综合监管。
(十五)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先进技术工艺推广、示范工作。
(十六)归口管理国家、省财政下拨我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十七)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根据市财政局2013年部门预算郴财预〔2013〕1号批复书,我局2013年预算:
(一)收入预算为43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8.8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为198万元。
(二)支出预算为436.87万元,主要包括:
1.基本支出198.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1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5.4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238万元,其中示范乡镇20万元、安全生产月20万元,另外,郴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98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8.87万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3年年初预算数为238.87万元,是指单位的正常运转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干部职工和临时工、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公务费、交通费、基本公用经费、会议费等。
(二)项目支出预算238万元,其中示范乡镇专项资金20万元,安全生产月专项资金20万元,郴州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98万元(此款是从我局的罚没收入返回中弥补)。
201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单位名称 |
“三公”经费预算数(公共财政拨款) |
|||
小计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因公出国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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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安监局 |
64.10 |
36 |
2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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