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郴州科学跨越发展和“两城”建设调研论文
在推进“两城”建设中切实推进防震减灾工作
(郴州市地震局副研究员,杨国周)
在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推进郴州科学跨越发展和“两城”建设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走过了光辉的十一周年后经修订再次颁布实施了。十一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为贯彻实施这部防震减灾工作的基本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建立健全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二是建立完善了地震监测体系和设施。三是地震观测工作跻身全省先进行列。四是震灾预防法制建设获得突破性进展。五是地震应急工作有序开展。六是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紧跟形势。七是防震减灾科研工作硕果累累。八是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卓有成效。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重要的是展望未来。过去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离时代进步和人民的要求还相距甚远。一是防震减灾意识有待加强。2008年初我市遭遇罕见和意想不到的冰雪灾害,造成数以百亿计的巨大损失,全市城乡停电停水,交通中断, 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处于全面瘫痪状态十多日。2006年“7·15”和1998年“8·13”我市遭受的特大洪灾造成山体滑坡,房屋倒塌,良田被毁,城市被淹,交通受阻,许多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亿元。这些灾害的惨状已在郴州人心中留下了难以忘记的阴影,同时也将引起人们理性的思索:如果我们的防灾减灾意识强一些,如果我们的灾害应急体系健全一些,如果我们的建设工程质量关把得严一些,灾害造成的损失会有这么惨重吗?二是防震减灾指挥中心有待建立。目前我市尚未建立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尚无地震应急资金和物质储备,尚无地震应急专用通信和交通工具,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将群龙无首,措手不及。三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市虽然早在2002年就以市政府令第2号发布了《郴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完全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管理程序,还有许多重大建设工程没有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给工程留下了隐患。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前已述及,处于南方山区的郴州这个地方近年来竟然相继发生多次“百年难遇”的洪水灾害和罕见的冰雪灾害,由于麻痹大意毫无应急准备以致措手不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们必须痛定思痛,以此为鉴,高度重视郴州这个地方因为是少震弱震区而被大多数人所忽视的破坏性地震灾害预防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本人在2006年“7·15”洪灾发生后,以《面对连日暴雨成灾,我要呐喊……》为题连夜赶写了一篇文章,该文被登载于《郴州科技简报》2006年第八期,部分内容以《地震离我们并不远》为题被摘登到《郴州日报》
郴州自1997年后连续八年小震活动频繁,小震次数大约占全省每年地震平均数的40%。在2005-2008年上半年度我市的地震活动突然变得异常平静近四年后,郴州城区附近地区近一年来,小震活动又趋活跃,半年内2.0级以上地震就有5次,是否为较大地震即将发生的一种前兆现象? 虽尚不能妄下结论,但亦不能不让我们对郴州的地震形势感到忧虑。郴州市各级领导和全市人决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东江水库自1986年建成蓄水以来,已发生过仪器可辨认的地震4000多次,其中最大地震为3.2级,距大坝约2公里。2. 0级以上有感地震达20次之多。据专家预测,东江水库诱发地震的最大震级约5.0级,但至今尚未出现。大坝是按7度进行抗震设防的,估计问题不会很大,但周围的群山是否能承受5.0级左右的地震而不崩塌就难说了。目前东江水库诱发地震的强度和频度仍未减弱,万一水库哪一处因地震而决口,将对下游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衡阳、株洲、湘潭和省会长沙造成不亚于唐山地震的损失,后果将不堪设想!
当前,我市“两城”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我作为一名防震减灾战线上的高级知识分子有责任义无反顾地再次呼吁: 在推进郴州“两城”建设中一定要同时切实推进防震减灾工作!一是要切实提高地方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地震灾害是群灾之首,其破坏性、突发性和尚不能预报性远胜于洪水和冰雪灾害。少震不等于无震,弱震不排除强震,与湖南的地质构造类似的江西少震弱震区于2005年11月26日突发5.7级破坏性地震就是例证,况且湖南在1631年曾发生过华南地区内陆最大的6.8级强烈地震。人类的大型工程活动如大型水库蓄水、矿藏大量开采和高层建筑群的建设,破坏了大自然包括地应力在内的原来的平衡状态,诱发地震灾害不断增多,郴州在这个问题上尤为突出。大自然是公正和无情的,如果不按客观自然规律办事,急功近利,肆意对地球进行无节制的掠夺性开发,造成自然和生态环境失衡,大自然必然对人类的这种野蛮和不理智的行为进行报复和惩罚!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一定要吸取教训,不能为了眼前的所谓“政绩”和利益,盲目地、无节制地对地球进行不合理的大规模开发,推山填壑,在不利于搞建设的地段修路、搭桥、兴建水利设施、建筑高层楼房、破坏植被、破坏排水溪流、破坏自然环境。在新上建设项目中,一定要进行周密的论证,多听专家的意见,保持人与自然的的和谐。防止再次因想当然,急功近利的冒进建设项目对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诱发的自然灾害致使广大灾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妻离子散,惨不忍睹的现象发生!二是要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因为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主要是由于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故而做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是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最有效途径。地震、计划、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2002年市政府令第2号《郴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把好抗震设防关。对未经地震部门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计划部门不得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划等部门不得批准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不得批准用地计划。要确保供水、供电、交通、通信、医疗等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重大建设工程能够达到抗御6级地震的要求,决不能让已经发生的因一点点远不及地震灾害破坏力大的冰雪灾害就铁塔倒塌,交通中断,城乡一切瘫痪多日的悲剧重演!三是要切实抓紧抓好防震减灾指挥中心的建设。要落实2006年11月20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精神,在建立健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过程中切实抓紧抓好防震减灾指挥中心的建设,以便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突发的地震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其损失。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要求,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要安排地震应急资金和物质储备的渠道和来源,要配备地震应急专用通信和交通工具。
防震减灾事业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认真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大事。在推进郴州科学跨越发展和“两城”建设中,务必把防震减灾工作切实提到工作日程上并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