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负责组织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程及技术标准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管管理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监督管理中省在郴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收取管理使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督促并检查高危行业企业依规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并检查高危行业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七)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八)负责组织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九)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情况;依法组织、协调全市较大、重大事故及职能范围内的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参与或协助上级的事故调查工作。
(十)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价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煤矿除外),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煤矿除外),协调监督和指导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申报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工作。
(十五)归口管理国家、省财政下拨我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十六)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决算
2014年度收入总计899.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8.72万元,其他收入0.48万元。
(二)支出决算
本年支出合计794.60万元.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326.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3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3.09万元。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46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68.19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4年无公务出国(境)费;无公车购置开支,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21.2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3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本年支出合计79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41万元,占41.08%;项目支出468.19万元,占58.92%。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326.4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局机关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外聘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退休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公积金、医疗卫生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468.1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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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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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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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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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年决算 |
项 目 |
本年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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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 |
898.7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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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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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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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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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支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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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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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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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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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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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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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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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0.48 |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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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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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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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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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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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79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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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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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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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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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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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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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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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899.20 |
本年支出合计 |
79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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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收入 |
57.72 |
结转下年支出 |
16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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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956.92 |
支 出 总 计 |
95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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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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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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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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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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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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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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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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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794.60 |
326.41 |
468.19 |
20101 |
人大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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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 |
政协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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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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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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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
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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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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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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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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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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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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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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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共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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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 |
因公出国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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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31.66 |
10.38 |
合计 |
公车购置 |
运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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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8 |
0 |
21.2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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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说明: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本单位对公务用车运行及公务接待等费用开支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了严格控制和管理,2014年全局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9.35万元,较2013年下降31%.2014年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公务接待费减少24.52万元,较2013年下降70.26%,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350人次,公务接待费共计10.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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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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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部门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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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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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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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8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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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8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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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6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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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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