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仙桥头刘永春私房加建室外楼梯工程方案公示
苏仙桥头刘永春私房原楼梯存在安全隐患,现申请从临铁路一侧平房内搭建室外楼梯。依据《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将刘永春私房加建室外楼梯工程方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15年4月17日——2015年4月23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 http://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工程建设用地周边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留言栏留言:http://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3,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信件寄往“郴州市规划局规划管理一科”,邮编:4230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四、公示内容
1.报告
2.建筑效果图
3.项目国土证及宗地图
4.总平面图
5.平面图
6.立面、剖面图
五、规划咨询电话
0735-2629183
郴州市规划局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