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市安监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局机关2015年机构改革前有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为22名,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市安监局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市安监局加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代表市政府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同时市安监局主要负责监督管理非煤矿山(不含石墨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石墨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石墨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等等。
(二)2015年度部门财务收支及财务管理基本情况。
1.2015年度部门财务收支
2015年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入合计11564206.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84004.01元、其他资金收入80202元);支出合计10908619.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893042.04元、其他资金支出15577元)本期结余655586.97元;年初各项资金结余1623266.38元,年末各项资金结余2278853.35元。
2.2015年度部门财务管理基本情况
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状况良好,能依法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增加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三)2015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必须抓住关键,注重本质。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五覆盖”率达100%,企业“五落实”覆盖率达98%。所有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均建立健全,由行政一把手担任安委会主任;所有村(社区)配备安监员,实现“五有”,即有机构、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台帐;所有村民小组(单位网格)设立了安监员,建立起联线成网、整体联动、覆盖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二是强化隐患整治。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803人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5026家次,排查一般事故隐患19361条,整改18769条,落实整改资金4767.2万元,隐患整改率达96.9%。约谈警示领导干部25人,暂扣或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50家,责令停产整顿124家,关闭取缔51家。40家地采非煤矿山通风系统整治到位,39家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通过生产能力核定。关闭退出落后小煤矿81家、非煤矿山167家,分别为省下达任务的162%、131%。三是狠抓打非治违。公示“黑名单”企业和项目两批95家,销号“黑名单”80家。安全生产专题电视问政问责相关单位23个、相关责任人50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危化品专项整治“三项行动”,责令停产整顿企业9家,取缔关闭19家,打击非法违法行为57起,整治违规违章行为109起,处罚131万元,落实隐患整改资金762万元。四是切实抓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市本级投入1260万元,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已进入调试阶段。“三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宜章县烟花爆竹、嘉禾县煤矿、资兴市水上交通、安仁县校车等涉危企业实时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三大体系已建成并投入运行。重大事故发生地永久警示、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五是狠抓质量标准化建设。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和工贸企业1011家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北湖区创建省级安全示范区成效显著,全市45个乡镇创建成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151个乡镇创建成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目前,我市交通客运(含城市客运)、危货运输企业标准化达标率100%。资兴市唐一窿煤矿成功实施机械化采煤试点,郴州国际会展中心成功申报国家最高荣誉奖项“鲁班奖”。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4315486.5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7771.8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2372.2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3792.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550元。
2.其他资金支出中基本支出13475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27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中项目支出6577555.5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749180.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18375元。
2.其他资金支出中项目支出210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02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2015年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103726.5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177296.65元。
(四)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及使用情况。(按专项资金项目分别说明)
1、重点市州、县危化企业隐患排查诊断20万元(郴财企指[2015]28号)。(绩效说明附后)
2、地下矿山隐患排查32万元(郴财企指[2015]28号)。(绩效说明附后)
3、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200万(郴财企指[2015]27号)、指挥中心建设150万元(郴财预专[2015]185号)。(绩效说明附后)
4、行政执法软件推广补助资金3万元(郴财企指[2015]30号)。(绩效说明附后)
5、示范乡镇创建等专项经费60万元。(郴财企专[2015]010号)主要用于市级示范乡镇奖励;奖励乡镇安全监管装备建设;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及其他安全创建支出。
6、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励35万元(郴财预专[2015]142号)。(绩效说明附后)
7、省拨安全生产奖励(郴财企指[015]036号)15万元。
此笔资金由于省里有要求不能发放给个人,此项资金已经用于弥补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支出。
8、尾矿库治理专项资金(郴财企指[2015]047号)20万元。
此笔资金2015年12月24日才到我局账户,相关资金使用计划在摸底考核当中。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见附件各项绩效自评报告。
四、存在的问题
(一)年度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公用经费超支,由于会计核算没有严格将专项经费和项目支出发生的经费与局机关的经费区分,混合报账,造成实际支出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
(二)没有专职会计。局机关没有正式工作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从会计事务所聘请了会计人员,但是工作缺乏衔接、在部门预算、预算执行方面主动性、积极性不够,向领导汇报衔接不够,工作出现断层。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按照工作实际情况,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部门预算的可行性和前瞻性。
(二)确定专门会计人员。通过招考等方式,确定专门的局机关会计人员,提高工作的主人翁精神,保证工作衔接顺畅。
(三)一点建议。建议将干部职工食堂支出列入部门财政预算,解决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
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1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