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科发〔2009〕20号
关于成立郴州市科技局治理“小金库”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各归口管理单位、机关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郴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郴纪发[2009]1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科技局局长邓广兴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楚晓泽同志、调研员陈乐瑟同志任副组长,市知识产权局党支部书记陈善俊、市地震局党支部书记王干才、局机关纪检监察室主任陈继光、办公室主任罗红兵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由罗红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市科技局设立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举报受理单位:局机关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2888334。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