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丰公司苏仙御景湾项目垃圾站调整的公示
郴州市汇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将原批准位于用地南侧的垃圾站调整至用地北侧,按照地埋压缩式建设。依据《郴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将调整方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13年3月29日—2013年4月4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网上公示:http://www.ghj.czs.gov.cn/
现场公示:小区主入口及售楼部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意见留言栏留http:// 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26,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信件寄往“郴州市规划局 规划管理科”,邮编:4230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四、公示内容
1、市汇丰房地产公司申请调整报告
2、原批准总平面图示意图
3、调整后总平面图示意图
4、地埋式垃圾站建筑方案
五、规划咨询电话
0735-2629183
郴州市规划局
2013年3月29日